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夯实基础:2011司法考试《宪法》大纲对比详解(9)
发布日期:2010-11-10    文章来源:互联网

  大纲依据:2010年司法考试《宪法》大纲

  标记含义:新增部分——蓝色加粗;调整部分——红色加粗斜体;删除部分——加粗下划线

  第二章 国家的基本制度(上)

  基本要求:

  了解:我国的国家性质,人民民主专政的内涵以及******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爱国统一战线、国家的基本经济制度、国家的基本文化制度的基本内容。

  理解: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本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私有财产权的宪法保障,我国宪法关于文化制度的规定。

  熟悉:国家的基本经济制度和基本文化制度的一般原理,并能够具体运用。

  考试内容:

  第二节 国家的基本经济制度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社会主义公有制是我国经济制度的基础 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劳动者个体经济 私营经济 “三资”企业)] 国家保护社会主义公共财产和公民合法私有财产

  扩展内容:

  第二节 国家的基本经济制度

  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1、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2、社会主义公有制是我国经济制度的基础。3、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国家保护社会主义公共财产和公民合法私有财产

  社会主义公共财产是公有制经济的物化形式,是国民经济存在和发展的前提和基础,是提供我国各族人民物质和文化生活水平的物质源泉和实现公民各项 权利和自由的物质保障。我国宪法不仅将私有财产权明文规定为公民的基本权利,而且将私有财产的平等保障上升为一项重要的宪法原则。

相关法律知识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