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纲依据:2010年司法考试《宪法》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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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宪法的实施及其保障
基本要求:
了解:宪法实施的特征与意义,宪法修改,宪法解释。
理解:宪法修改的程序,宪法实施保障的内容,宪法实施保障的基本方式,我国的宪法实施保障机制。
熟悉:宪法解释的原则和方法,宪法修改的程序,宪法实施保障的体制,并运用宪法文本和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分析现实生活中出现的宪法问题或相关的宪法事例。
考试内容:
第三节 宪法的解释
宪法解释的机关 宪法解释的原则 宪法解释的方法 宪法解释的程序
扩展内容:
第三节 宪法的解释
一、宪法解释的机关
立法机关、司法机关、专门机关。
二、宪法解释的原则
依法解释原则、符合制宪目的原则、以宪法的根本精神和基本原则为指导原则、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原则、字面解释原则、整体解释原则。
三、宪法解释的方法
统一解释、条理解释、补充解释、扩大解释。
四、宪法解释的程序
主体与事由、请求的提起、请求的受理、审查、起草、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