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纲依据:2010年司法考试《宪法》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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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宪法的实施及其保障
基本要求:
了解:宪法实施的特征与意义,宪法修改,宪法解释。
理解:宪法修改的程序,宪法实施保障的内容,宪法实施保障的基本方式,我国的宪法实施保障机制。
熟悉:宪法解释的原则和方法,宪法修改的程序,宪法实施保障的体制,并运用宪法文本和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分析现实生活中出现的宪法问题或相关的宪法事例。
考试内容:
第一节 宪法实施概述
宪法实施的概念(宪法实施的含义宪法的执行和宪法的适用 宪法的遵守) 宪法实施的主要特点(广泛性和综合性最高性和原则性 直接性和间接性)
扩展内容:
第一节 宪法实施概述
一、宪法实施的含义
是指宪法规范在客观实际生活中的贯彻落实,是宪法制定颁布后的运行状态,也是宪法作用于社会关系的基本形式。
二、宪法的执行和宪法的适用
执行指国家代议机关和国家行政机关贯彻落实宪法内容的活动。适用指国家司法机关在司法活动中贯彻落实宪法的活动。
三、宪法的遵守
是指一切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严格依照宪法规定从事各种行为的活动。
四、宪法实施的主要特点
广泛性和综合性、最高性和原则性、直接性和间接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