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变更城市房屋拆迁范围许可
发布日期:2010-10-27 文章来源:互联网
一、项目名称:变更城市房屋拆迁范围许可
二、法定依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第9条、第36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05号])
三、法定条件:拆迁房屋的单位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后,方可实施拆迁。
四、审批权限:由市房管局审批。
五、办理程序:
1、需申请人办理的环节、内容:取得城建同意变更手续,并填写变更《城市房屋拆迁范围申报表》;
2、本部门内部办理的程序及时限:详见“绵阳市房管局行政许可办理程序”(附后)。
六、申请人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
1、拆迁人提出变更申请;
2、城建部门同意变更的有关资料。
七、承诺期限:7个工作日
八、收费依据和标准:无收费
九、有无数量限制:无数量限制
十、是否年检(审): 不年检(审)
十一、申请书格式文本:变更城市房屋拆迁范围申报表(附后)
十二、咨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