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前的准备工作及办理条件
1、已取得立项、用地、规划批准手续;
2、已制定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
3、已落实拆迁补偿安置资金;
4、房屋拆迁单位资质符合规定要求。
二、申请
(一)申请材料:
1、建设项目批准文件。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者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国有土地使用批准文件。
4、城市房屋拆迁单位资格证书。
5、办理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出具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证明文件。
6、拆迁计划,包括项目基本情况、拆迁范围和方式、搬迁期限、工程开工和竣工时间等 。
7、拆迁方案,包括被拆迁房屋状况、补偿款和补助费预算等。
8、法律、法规和规章明确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二)注意事项:
1、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交材料的材料使用A4纸。
2、如果提交的申请材料不完整、或有错误,受理部门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充或修改的全部内容。
三、申请人需要参与的工作
无
四、办理结果
(一)结果形式:
1、对准予行政许可的,制发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和房屋拆迁许可证,并送达申请人。
2、对不予行政许可的,制发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写明理由和申请人享有的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并将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和申请材料退回申请人。
(二)注意事项:
1、完成时限:30个工作日
2、收费标准:本项目不收费
五、便民提示
1、受理机构:项目所在地的区县建委(房管局)
2、办公地址:
3、乘车路线:
4、联系电话:
5、监督电话:63987624
6、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30
7、网址://www.bjfdc.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