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网站首页
我要提问
找律师咨询
法律咨询
查找律师
法律知识
法律法规
法律论文
法律文书
涉外婚姻诉讼中,若当事人双方分别向居住国法院起诉怎么办
发布日期:2010-09-07 文章来源:互联网
一方当事人向外国法院起诉,而另一方当事人向我国人民法院起诉的,我国人民法院可以受理。判决后,外国法院申请或者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对本案作出的判决,裁定的,不予准许;但双方共同参加或者签订的国际条约另有规定的除外。
相关法律知识
»
当事人不执行人民法院已生效的判决或调解书时怎么办
»
当事人不服行政诉讼的裁定怎么办
»
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怎么办?
»
当事人不履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怎么办?
»
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对仲裁裁决不服怎么办
»
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已经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处理,在卫生行政部门处理期间,能否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当事人不服怎么办?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当事人对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债权文书的内容有争议提起诉讼人民法院是否受理问题的批复
»
生效判决确定的事实,当事人再行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驳回--最高院司法观点
»
涉外婚姻夫妻双方在国内国外均有财产的,离婚诉时哪里诉讼更合适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
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