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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公务员考试 过司考可加分
发布日期:2010-09-06    文章来源:互联网
  昨日,省委组织部、省人保厅召开会议,部署2010年公务员招录工作。今年我省将招录4000余名公务员,岗位将于近期公布,26日开始网上报名。

  据了解,今年招录总人数较去年略有增加。其中,省直机关300多人,市州机关1200多人,乡镇机关1000多人,省以下工商、地税、质监、药监等垂直管理单位600多人;全省司法行政机关监狱劳教系统300余人等等。

  除特殊职位和专业外,省、市(州)两级招录具有两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人员,其中,面向选调生遴选人员数占招录计划总数的30%。县乡基层岗位主要招录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具有两年及以上工作经历的人员和2010年高校毕业生。从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中考试录用乡镇(街道)机关公务员的职位,年龄和学历可适当放宽。

  近期,公务员考试公告、政策解答及职位信息将在湖北人事网湖北人事考试网公示。4月26日至5月4日为网上报名时间,全省公务员考试笔试将在5月23日举行,考场集中在武汉市设置。

  省人保厅提醒,此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村党组织书记招录 单独命题

  公共科目笔试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其中,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含森林公安机关)职位的人员,还需参加公安基础知识考试。报考定向招录村党组织书记的笔试单独命题,单独设考场。

  ●优秀村干部年龄可放宽

  此次公务员报考年龄限制在18~35岁(包含35岁),即1974年4月30日~1992年4月30日出生。优秀村干部年龄和学历可适当放宽。

  ●基层工作经历如何认定

  截至2010年7月31日前,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以及各级国有企事业单位(不含市、州及其以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前述单位中非正式就业人员,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工龄按有关政策认定)。曾经在军队和相当于团以下工作过,可视作基层工作经历。2010年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这些报考者可加分

  对报考省以下各级人民法院法官职位、省以下各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官职位,未限定通过司法资格考试的,对通过司法资格考试的报考者,可以享受加分政策(不累计计算)。加分对象将在网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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