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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公务员法:发布招考公告
发布日期:2010-09-01    文章来源:互联网
  发布招考公告就是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大众传媒将有关招考的事项公之于众,以便符合条件者报名参加考试,以利于在更大范围内选拔优秀人才进人机关。招考公告应当提前一定的时间公布。公布的方式包括报纸、电视、杂志、网络等,其中网络已经成为一种非常重要、便捷的公布途径。提前一定的时间公布,便于报考者有足够的时间去考虑报考的职位,使报考选择更加理性。招考公告中必须载明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资格条件、报考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以及其他事项,如考试时间、地点、方式等。

  需要注意的是,招考公告中载明的内容具有法定的效力,不得随意更改。特别是报考资格条件,如果有身体等方面的要求,必须明确、具体载明;没有载明的,视为没有相应要求。招考单位不得以没有载明的要求,取消报考者的考试资格和录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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