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法速递】一批法规、规章和规定9月1日起施行
9月1日起,《自然灾害救助条例》等一批法规、规章和规定开始施行,将广泛影响百姓生活。
一、 政府应及时发布避险警告 救助款物专款专用无偿使用
国务院颁布的《自然灾害救助条例》9月1日起施行。
针对一些地方对自然灾害救助准备不足、灾害发生后应对不力的情况,条例对自然灾害救助准备措施作了规范。[详细]
为了更好地应对自然灾害,减少损失,条例确立了自然灾害预警响应机制和应急响应机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自然灾害救助应急综合协调机构应当根据自然灾害预警预报启动预警响应,及时向社会发布避险警告,开放应急避难场所,组织避险转移,做好基本生活的救助准备[详细]
为了减少乃至杜绝自然灾害救助工作中违法侵占和骗取救助款物的现象,确保救助款物用于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强化了对救助款物的监管措施。[详细]
条例规定,自然灾害救助款物专款(物)专用,无偿使用。定向捐赠的款物,应当按照捐赠人的意愿使用。政府部门接受的捐赠人无指定意向的款物,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统筹安排用于自然灾害救助;社会组织接受的捐赠人无指定意向的款物,由社会组织按照有关规定用于自然灾害救助。
自然灾害救助款物应当用于受灾人员的紧急转移安置,基本生活救助,医疗救助,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设施和住房的恢复重建,自然灾害救助物资的采购、储存和运输,以及因灾遇难人员亲属的抚慰等项支出。
灾地区人民政府民政、财政等部门和有关社会组织应当通过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主动向社会公开所接受的自然灾害救助款物和捐赠款物的来源、数量及其使用情况。[详细]
自然灾害救助条例
国务院法制办负责人就《自然灾害救助条例》答记者问
自然灾害救助条例9月施行 政府应及时发布避险警告
迟报、谎报、瞒报自然灾害损失将追究责任
二、未经批准任何非金融机构和个人不得从事支付业务
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9月1日起施行。
根据《办法》,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主要包括网络支付、预付卡的发行与受理、银行卡收单以及央行确定的其他支付服务。其中网络支付行为包括货币汇兑、互联网支付、移动电话支付、固定电话支付、数字电视支付等。
《办法》明确规定,非金融机构提供支付服务,应当依据本办法规定取得《支付业务许可证》,成为支付机构。支付机构依法接受中国人民银行的监督管理。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任何非金融机构和个人不得从事或变相从事支付业务。
对于支付业务申请人资格,《办法》规定,申请人拟在全国范围内从事支付业务的,其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亿元人民币;拟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从事支付业务的,其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3000万元人民币。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实缴货币资本。
《办法》规定,支付机构之间的货币资金转移应当委托银行业金融机构办理,不得通过支付机构相互存放货币资金或委托其他支付机构等形式办理。支付机构不得办理银行业金融机构之间的货币资金转移。[详细]
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
央行就《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答问
央行出台管理办法规范非金融机构支付业务
三、教育部办法剑指基建、采购、招生等腐败高发领域
教育部颁布的《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9月1日起施行。
《办法》规定高等学校在开展办学活动和提供社会公共服务过程中产生、制作、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该办法的规定予以公开。[详细]
国内高校腐败案频频发生,如何保证高校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办法》要求高校在基建、采购、招生等腐败容易滋生的重点领域切实做到信息公开,提高高校工作透明度。[详细]
《办法》明确,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高等学校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履行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学校内设监察部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举报;对于中央部委所属高等学校,还可向其上级主管部门举报。收到举报的部门应当及时处理,并以适当方式向举报人告知处理结果。[详细]
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
教育部发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9月1日施行
《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的意义与亮点
《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剑指基建、采购、招生等腐败高发领域
四、手机实行实名制 未登记用户不会被停机
“手机实名制”从9月1日起正式实施,消费者去营业厅购买手机卡,必须持身份证才能办理。
工信部要求,电话用户实名登记工作将分两个阶段实施。第一阶段:从今年9月1日起,全面实行新增电话用户实名登记;第二阶段:以电话用户实名登记相关法律出台为依据,用三年时间做好老用户的补登记工作。需要注意的是,实名制不是只针对手机用户,小灵通用户也必须实名登记。[详细]
防信息泄露手机实名后监管须到位
9月1日起手机将实行实名制 或推动取消漫游费
明起手机实名补登记送话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