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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高院受理首例一房两卖被判双倍赔偿案
发布日期:2010-07-21    作者:吴丁亚律师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17时06分报道,近日,京城首例一房两卖被判双倍赔偿案,继二审逆转推翻原判外,原告不服二审结果提起了申诉,北京市高院已正式立案审查。详细情况我们来连线中央台实习记者蔡琳,
  主持人:京城首例一房两卖案原告对二审又再次提起了申诉,能不能给我们先简单介绍一下案件的具体情况?   答:2004年金华汉公司与永利多房地产公司签订购房协议,购买位于雍和宫附近立骏大厦一套商业门面房。金华汉公司一次性交付房款的95%即546.25万元后并没有与开发商再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大厦全部竣工,门面房却迟迟没有交付。金华汉公司后来才得知,开发商已将门面房加价出售给一家银行。
  东城法院一审判决开发商的行为构成违法,双倍赔偿原告已付购房款近1100万元,并赔偿原告利息损失33万元。一审后,开发商提出上诉。二审法院在判决书中指出,原告虽然交纳了房款,但协议书中缺失房屋位置的主要条款,因此不能视为合同。据此,开发商不存在一房两卖,只需要返还购房者546万元的购房款及赔偿利息3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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