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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公积金二套房政策暂不调整
发布日期:2010-05-04    作者:孙新律师
京公积金二套房政策暂不调整
时间: 2010-04-30 来源: 北京日报 [作  者: 刘宇鑫]
  在央行公布的第二套房政策确定了“认房不认贷”的原则之后,一些有着改善型住房需求的市民反映比较强烈:即使从未用过贷款,只要家里有房子,再买一套住房也要被视作“第二套房”,这一标准未免过于严苛。笔者2010年4月29日从有关部门获悉,北京公积金第二套房政策暂时不会做调整,用以支持缴存人的住房改善需求。而公积金贷款其他方面的调整细则正在由住建部制定。
  从2010年3月1日起,借款申请人购买“第二套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含个人住房组合贷款),其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40%。按照公积金中心的解释,借款人只要存在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记录,无论商业贷款是否已经还清,或者存在住房公积金贷款及含政策性贴息贷款记录,其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40%。
  北京公积金政策保持稳定,也获得了借款人的青睐。2010年4月29日下午3时,笔者在位于方庄的公积金贷款大厅内看到,6个初审窗口均在办公,房产评估窗口前,已经交完评估费、正等待递交材料的市民排起了长队。“这会儿人还少多了呢,中午来办业务的市民最多,我们这儿的打印机差点用坏了。”现场“摆摊”的康正评估公司的工作人员说。
  就近期公积金贷款受追捧的原因,北京中原、21世纪不动产市场人士认为,在首付比例上,选择商贷的购房者购买首套房首付需要三成,二套房首付需要五成;而用公积金贷款,首套房和二套房的首付分别为二成和四成。在贷款利率上,目前商贷五年期以上利率是5.94%,如果是二套房1.1倍利率,贷款利率将达6.534%;而公积金则保持3.87%不变。这样一来,两者的利率差高达2.664个百分点。
  老生常谈的商贷已无放款速度优势。以前许多二手房业主不愿接受购房者公积金贷款,都是因为放款没有商贷快。但根据银监会日前出台的规定,今后商业银行需要执行“先抵押后放款”,这样商贷的放款速度就和公积金越来越靠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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