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讲义笔记解读《刑法分则》诈骗罪
发布日期:2010-03-10 文章来源:互联网
(1)行为方式:行为人实施欺骗行为——对方产生或者继续维持认识错误——对方基于认识错误处分(或交付)财产——行为人获得或者使第三者获得财产——被害人遭受财产损失。 不作为的诈骗必须有作为义务存在。
(2)诉讼诈骗。注意三角诈骗是重点。
(3)赌博诈骗。目前只定赌博罪
要是没有诈骗罪,那么所有的诈骗行为都是盗窃罪的间接正犯(利用被害人的行为)
注意:266条的排除条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规定”
诈骗和敲诈勒索的区别:看是否侵犯人身权,看被骗人是否乐意交付财物(和平取得)
敲诈勒索罪利用被害人固有的缺点和弱点,或者欺骗手段编造缺点和弱点(吓唬)
注意诈骗罪和经济活动中的欺骗行为区别:如销售根本不具有所宣称性能的商品、欺骗投保人非法经营保险业务等(看行为性质是经营型还是非法占有型)
以虚假、冒用的身份证件办理入网手续并使用移动电话,造成电信资费损失数额较大的,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以诈骗罪定罪处罚。
使用伪造、变造、盗窃的武装部队车辆号牌,骗免养路费、通行费等各种规费,数额较大的,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