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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体制改革,你将何去何从?
发布日期:2010-03-03    作者:110网律师
□ 窦荣刚       今天上午,在中顾网一个博客群的最新文章列表中,发现了一篇题为《中央新司法改革方案令人振奋》的文章。由于对中国司法体制改革的话题极为关注,因此这篇文章自然引起了我的注意,遂立即点击了这篇文章的链接,打开后是中国法院网的页面。急忙开始阅读文章的内容,看究竟有没有“令人振奋”的消息。要知道,像我这样对中国法治进程抱有希望的人们,已经很久不曾听到关于这个国家政治生活的“令人振奋”的消息了。
      文章的首段是:“11月2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通过了最新的司法改革报告,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加快建设法治国家的战略高度,对司法体制改革作出了战略部署。依照司法改革的草案,经后法院的经费将由中央财政专项确定,解决基层法院的经费保障问题,从而开始打破司法经费由地方保障的格局,逐步化解司法的地方化难题。依照公开披露的消息来看,此轮改革的重点将是加强权力监督制约。在职权配置方面的改革将包括劳教制度的调整,检察院自侦案件的调整,看守所管理制度的调整等三个大的方面。
       从日期上看,“最新的司法改革报告”是“11月28日”由中共中央政治局通过的,可究竟是哪一年的“11月28日”呢?我又看了一下这篇文章标题下面的标注的作者和发布时间信息,显示“作者:高一飞 发布时间: 2010-02-22 18:09:20 ”,很显然文章是最近发布的,看来中共中央政治局通过“最新的司法改革报告”的时间应当是2009年11月28日才对。莫非,党中央在“维稳”、“和谐”的同时并没有忘记司法体制改革?莫非近来发生的一些不符合现代司法理念的事件激发了党中央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决心?莫非……我是越想越兴奋,越想越觉得有可能,竟至于以为那个渴慕已久的司法文明时代即将到来了。我想把这个消息尽快传递给网上的朋友,于是准备在我的所有博客和个人网站上转发这篇文章,但由于我们单位那由来已久的网络问题,我的这个想法经过无数次尝试,均被一一拒绝。但是,在这个锲而不舍尝试的过程中,我的情绪也逐渐从兴奋的峰顶开始滑落,于是记忆力也获得了苏醒的空间。我似乎想起来了,这篇文章的内容似曾相识,可能不是一篇新文章。
       我当然知道怎样鉴别一篇文章的新旧,那就是使用搜索引擎。把文章的标题键入百度的搜索框,一搜,果然,原来是作者2009年1月份写的文章,针对的是2008年11月28日中央政治局通过的司法体制改革报告。顿时,我这颗心啊,就凉了。这中国法院网也真是的,都什么朝代的事情了,还要拿来当新文章发布,真是唯恐天下不乱啊。孰不知如今的司法体制改革早就换了版本,2008年11月28日中央政治局通过的那个恐怕已经进了故宫博物院了。现在各级法院的司法体制改革,强调的都是什么“三个至上”啦,什么“多元化矛盾解决机制”啦,原先那个版本中旨在加强司法的独立性、程序正当性和保障被告人权利的改革内容,在如今的所谓司法改革中已经丝毫看不到,看到的只是司法制度向政治威权的屈服和谄媚,我认为这些所谓的改革措施都是在走回头路,是历史的倒退。因为它们是反理性、反文明的。
       面对这样一个十字路口,哪些天生需要方向感的人将无法避免痛苦与彷徨,但是,如今的我们,已经有足够的理由相信,理性和文明的司法制度确实离我们不太遥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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