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蔡县弥陀寺中心校长曹鑫的代理律师李恒欣律师声明
新蔡县弥陀寺中心校长曹鑫的代理律师
李恒欣律师声明
河南高成律师事务所李恒欣律师依法接受河南省驻马店市新蔡县弥陀寺乡中心学校校长曹鑫的特别授权委托,依法为其提供法律服务,帮助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现就在网络上出现的以“中国最疯狂敛财的校长:曹鑫”、“新蔡县弥陀寺乡中学校长曹鑫最恶心的校长”等为标题的文章严重侵犯曹鑫名誉权问题发表如下权利声明。经中国共产党新蔡县纪律检查委员会调查,互联网上反映新蔡县弥陀寺乡中心校校长曹鑫的问题不属实。上述侵权文章系对曹鑫人身攻击的侮辱诽谤,是对曹鑫名誉权的严重侵犯,该不法行为严重侵害了曹鑫校长的合法权益,对于任何个人和单位以复制、上传、转载等方式传播上述侵权文章的行为,本所律师代表曹鑫校长保留依法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
附注:河南高成律师事务所李恒欣律师受曹鑫校长委托,已经将上传上述侵权文章的张某以及拒绝删除侵权文章的湖南省的廉政维权网和陕西省的西部农村网起诉于郑州市管城区人们法院。此案受到各方媒体的广泛关注,新华社、人民网、中国法院网、人民法院报、大河报、郑州晚报、河南商报、东方今报等媒体均做了大篇幅的报道。
河南高成律师事务所
李恒欣律师
2009年10月1日
河南高成律师事务所 李恒欣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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