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债权清收律师建议书
企业债权清收律师建议书
致:尊敬的贵公司及公司领导
自:河南华浩律师事务所
贵企笑启本函,诚祝业务蒸蒸日上,财源广进!
贵企在经营活动中,可能因交易对方缺乏诚信等原因,逐步形成了大量未及时清理的应收账款,致使贵企的流动资金被他人无偿占用,从而影响到贵企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本所成立以来接受了众多企业清欠委托,为客户成功地清收了大量的在外欠款,在企业债权清欠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同时摸索出一套行之有效的清欠方案。本所特向贵企介绍以下清欠方案,希望为贵企提供债权清收法律服务。
1、企业债权清收法律服务方案的律师工作内容
⑴尽职财产调查;
⑵代为申请诉前、诉中财产保全;
⑶代理参加仲裁、诉讼;
⑷代为申请执行、调查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协助法院执行。
2、企业债权清收法律服务方案的具体操作步骤
⑴本律师团队先与委托人分析有关资料,包括购销合同、欠条、还款协议、担保合同、欠款转账凭证及结算凭证等,就清欠事宜与律师、律师事务所签订委托合同,并签署授权委托书后,律师即可投入工作。
⑵律师审慎调查,包括调查债务人的主体资格、生活背景、生产经营及资产现状、动产、不动产、无形资产、其他投资、其他债权等状况,收集掌握债务企业目前的第一手资料,为清欠工作奠定基础。在审慎调查后,制订有效的清欠方案。
⑶协商谈判阶段。在前期调查准备工作充分、全面地完成之后,我们向债务人发出法律意见书或律师函,促使债务人主动履行债务,或促成还款谈判。律师参加谈判,并制订谈判方案,解决谈判中的法律事务,争取和债务人达成还款协议,促使债务人诉前主动履行债务,减少或避免诉讼成本,维护双方和睦关系,最大限度地争取以和解的方式收回欠款。
⑷诉讼准备阶段。在与债务人协商谈判的同时,根据具体情况及时采取诉前财产保全措施,及时冻结查封债务人的财产,争取诉讼中的主动权。
⑸诉讼阶段。及时提前诉讼,争取在短时间内胜诉或与债务人达成庭内调解协议。
⑹代理参加执行程序。对有能力、有条件的债务企业,应力争一次性收回欠款;暂时无力清偿全部欠款的债务企业,应力争在可确定的时间内,分期分批收回应收账款;对于债务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人去楼空的,又符合一定条件的,依法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对于债务人因破产、注销等客观原因穷尽执行措施最终仍无法收回欠款的,我方所取得的相关法律文件,作为企业核销账目的依据,且能够为主管部门,税务部门等机关认可。在执行过程中,我所密切与执行法院联系接触,就追加、变更被执行人出具律师意见,最大限度的增强执行力度,参加财产评估、拍卖或变卖,确保执行款的及时收回,最大限度的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我方律师在办理清欠业务时,将定期向委托人通报清欠工作的监督,及时听取客户的建议和意见。
3、贵企业(委托人)的工作
⑴指派专门工作人员保持与我所律师的联系,全面配合我方工作。
⑵全面提供债权资料,包括购销合同、欠条、还款协议、担保合同、欠款转账凭证及结算凭证等,详细介绍各项债权的有关情况,及时回复就案件的相关问题询问,配合我们的调查取证工作。
⑶就每一个案件,分别签署委托书、授权书等相关文件,明确代理权限、代理范围。
⑷准备诉讼材料,包括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有关证据、委托书、诉讼费用等。
4、服务方案收费标准
根据案件的难易程度和可能耗费的律师劳动,律师费用由双方协商选择确定,分为:
⑴按标的额比例收费:在收取基础费用2000~4000元/件的基础上再按其争议标的额分段按比例累加计算收取:
1万元以下部分(含1万元):免加收
1~10万元以内部分(含10万元) 3%; 10~50万元部分(含50万元) 2.5%
50~100万元部分(含100万元) 2%; 100~500万元部分(含500万元) 1.5%
500~1000万元部分(含1000万元) 1% ; 1000~5000万元部分(含5000万元) 0.75%;
5000万元以上部分 0.5%
⑵风险代理收费:收费金额不低于收费协议约定标的额的20%~30%,约定标的额具体是指为当事人挽回损失、争取财产利益或避免损失的总额。
一握华浩手,终生是朋友!
华浩所真诚希望用自己的真诚高效服务促进贵企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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