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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少行政审批须理性进行
发布日期:2009-12-18    文章来源:北大法律信息网
据媒体报道,作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试点,某市部分市级审批权限已下放至该市某区,涉及市发改委、市商务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规划委、市环保局、市民防局、市消防局、市人力社保局和市知识产权局等多个部门的多项行政审批事项。据预测,通过整合、并联和取消等精简优化措施,实现行政审批流程的再造,减少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限,各审批业务办理时限均将缩减50%以上。首先,笔者为这项改革措施叫好。因为行政讲求效率。尤其是在当前国际金融危机的大背景下,为了刺激内需,拉动项目建设,减少不必要的行政审批环节,以提高行政效率,增强投资者的投资信心,必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但是,笔者认为,减少行政审批也必须理性进行,不能突破以下三条“底线”:       一、不能突破建设法治政府的底线。法治政府是我们的目标。必要的行政审批意味着一些行政许可的必要与必需。我们不能为了提高所谓的效率,就将某些事关公共利益、事关国计民生、事关公民生命财产安全的“一般禁止”盲目删除。如此,不仅与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相悖,而且会给国家的经济、社会、文化建设带来灾难性的后果。有些人士可能会认为笔者危言耸听,确实,这些灾难性后果一时半会儿也难以显现,但是这样的事件,在中外经济发展史上不是没有。       二、不能突破环境保护的底线。环境资源能源问题事关可持续发展,事关晚生下辈的幸福生活。党和政府历来重视环境保护和节约资源能源工作。确实,我国的环保等项工作确已取得了斐然的成绩。但是,从一些相关报道看,一些地方、一些领导还没有树立科学发展、可持续发展的理念,为了追求所谓的政绩和经济指标,在环保、能源资源方面做了一些杀鸡取卵的“傻事”、“错事”。笔者担心的是,如果大幅度压缩行政审批环节,追求减少公章带来的效率感,追求经济早日“复苏”“繁荣”,这样会使一些地方、一些领导心目中本不强烈的那么一点“环保意识”“可持续发展意识”会丧失殆尽,给环境保护和土地合理开发利用带来极大的危害。       三、不能突破行政管理的底线。管理与服务职能是对立统一的。必要的管理是维护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所必需。事实证明:正是政府管理的缺位才导致了一系列恶性事件的发生。确实,建设服务型政府也是我们的一个目标。而且我们现在强调的更多的是建设服务型政府。尤其是在当前为了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拉动内需,一些人又是将建设所谓的服务型政府挂在嘴边,相反对政府的管理职能却愈加冷淡,好象一谈管理就是逆时代潮流而动。他们根本看不到管理与服务职能对立统一的一面,在他们心目中,为开发商一路绿灯就是最好的服务。这样,怎么能行呢?       坚持住以上三条底线,我们也可以减少一些不必要的审批环节。但是,如此操作的宗旨是为了“治懒”,是为了治理不作为,是为了提高政府机关和各级各类公务员的办事效率,是为了创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决非是为了迎合某些开发商、某些投资人个人的“一路绿灯”的无理需求。       有时候国人缺乏的就是理性。超速行驶时,遇到紧急情况再刹车肯定需要一个过程;有时甚至不能以驾车者意志为转移而安全刹车。笔者认为,与其刹车不能,不如杜绝超速行车。我们需要行政效率,但此种效率建立在政府法治、管理服务有力和环境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和合理开发基础之上的效率。现在,当务之急是对这一股减少行政审批之风加以合理引导,并采取完善的配套措施。到时付出代价再收拾残局,还不如现在做事理性一点。如此,则是国家之幸!民族之幸!全体国民之幸。

【作者简介】
买忠香,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现于沧州市检察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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