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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结婚证的公证、认证
发布日期:2009-08-22    作者:王成律师
(一)国外结婚证书的公证、认证
  
  1、委托国外律师公证人将国外注册的结婚证进行公证;
  2、委托国外律师将公证过的结婚证在该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的机关认证,
  3、委托国外律师将经过该国外交部门认证的结婚证在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4、国外律师将认证过的法律文书寄会国内使用。

(二)香港地区结婚证书的认证
  1、委托香港的中国司法部指定的公证律师做公证(包括查核和公证);
  2、委托香港律师到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加盖转递章;
  3、将该份文件寄回内地使用。

(三)澳门地区结婚证书的认证
  委托澳门的中国司法部制定的公证律师做公证。需要说明的是,公证书是否需要中国法律服务(澳门)有限公司加盖转递章,目前尚无明确要求。
  
(四)台湾地区结婚证书的公证认证
  1、委托台湾律师到台湾公证机关公证;
  2、台湾公证机关将公证文书副本寄交内地公证员协会和内地当事人;
  3、内地一方将公证文书拿到上海公证员协会作核证。核证后即可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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