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则报道,称某市部署“打击假报刊假记者”,并且有的律师认为有证才能采访属于设置行政许可”。我认为,记者出示证件采访是职业化的表示,但采访权并非只是新闻从业人员的专有活动,因为中国目前的法律法规没有对采访权明确定义,也没有任何法律条文或规定说采访权为新闻从业人员所专有。采访权也是知情权的一个组成部分。没有证件的公民为了采集访问事件真相,只要不涉及国家机密等需要保密事项,对涉及公众的事情就有“搜集寻访”和“传播”的权利,即使没有证件进行采访其也是行使宪法赋予的言论自由权,该行为也应当得到法律的保护。反之,被采访的人,也有权利不接受采访,但不能因为不想被采访,就阻止其他公民正当行使其采访权。行政机关亦不能在侵犯公民正当行使宪法赋予权利的同时,设置行政许可,因此,我的观点是,有证采访只属于行业规范,不属行政许可的设置。
作者:江彦瑾 王志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