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歧] 就合同是否有效,洪某能否获得鱼塘青苗费的补偿,存在两种不同意见:
第一种意见:鱼塘所有权归16组,洪某没有缴纳租金,故致使合同终止,因此不能获取鱼塘青苗费的补偿。
第二种意见:租赁合同有效期间为3年,洪某没有按期缴纳租金,属于其违约,合同仍然有效,洪某依法得到补偿费。
[管析] 笔者同意第二种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六条规定“承包方享有下列权利:(二)承包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洪某没有履行按期缴纳租金的行为是属于其违约行为,并不影响其与小组所签订的租赁合同的效力,小组可根据洪某的违约责任程度,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绝不允许以其违约而剥夺法律所赋予承包者的合法权益。
江西省九江县人民法院:曹茂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