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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基层法院实践“人民法官为人民”的现实路径
发布日期:2009-06-15    文章来源:互联网
“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要求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广泛、持续推动法院队伍建设。法院队伍建设的核心是人,关键是院长,西部偏远地区的基层人民法院院长如何因地、因时制宜,选择一条务实的实践路径呢?笔者认为,当下西部基层法院院长必须要抛弃“坐堂问案、超然物外、不问世事”的理想主义,紧紧抓住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这根红线,以人为本,教育与制度“双轮驱动”,打造一支钢铁般的法院队伍,才能将“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落到实处。

  笔者就职的四川省阆中市人民法院地处剑门山脉和秦巴山脉的交汇处,虽然是扩权强县的省直管市、与丽江、平遥等齐名的中国四大古城,但是同时又是全国唯一的国家级贫困县中的县级市,因此该市财政主要依赖转移支付,经济发展落后,人们法制观念不强,熟人社会下的乡土气息浓厚,属于典型的西部基层法院生存的土壤。我们曾在2006年专门做了一份调查问卷,结果显示,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主要有人民法院威信不高,打官司难、打官司贵,虽然打了官司但矛盾还不能完全化解,执行难以及时到位等等。

  社会矛盾千头万绪,法院面临的困难也是千头万绪,西部基层法院要很好的生存发展,要解决这些突出问题,单靠自身的力量可谓举步维艰。在西部落后的乡土社会中,简单的理解适用法院独立审判理念,根本走不通。只有抓住紧密围绕地方党委中心工作、为大局服务这根红线,才能调动整合一切能够为法院所用的资源,逐渐建立起公正、高效运转的审判机器,人民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才能从根本上得到逐步解决。

  辩证唯物主义告诉我们,物质决定意识、意识对物质有能动的反作用。法律、法院都是物质社会发展的产物,被制约的同时推动社会的发展。在西部,地方党委、政府一把手掌握着绝对的资源支配权利,经过科学发展观的洗礼,地方党委、政府一把手的政绩观日趋科学、客观与理性,他们在推动自己的施政理念和措施时,面临着方方面面的难题,尤其是依法行政和乡土法则的冲突,局部利益与大局利益的冲突,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冲突。法院以化解冲突为己任,在这些方面必须有新作为、有大作为才能赢得党委的信赖,并在党委的支持下,整合各方资源推动法院的其他工作。

  以阆中市人民法院为例,我们三年来紧跟市委的发展步伐,当中心工作遇到“硬骨头”的时候,我们迎难而上,注重在依法维护群众权益与推进大局工作中找准工作切入点。比如大力打造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拆迁核心景区不协调建筑,建设绕城公路、高速公路征地拆迁,法院在“钉子户”与政府部门之间积极协调,大局工作推动了,部门“头痛病”解决了,群众合法利益也得到了保护,党委一把手十分满意,号召全市所有单位和部门学习法院,法院的威信自然得到了提高。立竿见影的效果主要体现在破解执行难上,党委政府主动帮法院想办法,建立联动执行威慑机制,国土、财政、建设等部门也积极配合,有了这些强势资源的整合,今年五月份我们搞了一个月的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执结积案170件,标的618万元,老百姓对法院的满意度自然上升了。此外,为政府扶持的重点企业主动服务,解决改制、劳动纠纷、合同纠纷等麻烦事,也是法院为大局服务的一块重地。西部落后地区产生一个有生机的企业很艰难,各地党委、政府都把招商引资、扶持企业放在推动发展的核心位置,法院虽然不能冲锋在招商引资前线,却能够主动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与政府一道同种一棵梧桐树,自然引得凤来栖。

  同时,地方党委最关心的是稳定,最头痛的是上访。法院在这方面作为有先天优势,引导上访者进入司法程序,通过合法途径解决,不但可以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而且可以推动有关政府部门依法行政促进和谐。这直接考验的是法院的公信力,根本的却是在考验法院在党委、政府的大局利益、长远利益与局部利益、当前利益之间的博弈、协调手段。只要解决得好,党委高兴,群众满意。比如阆中法院因为深受当地党委信赖,主动处理上百民工在中央企业建设中发生的堵路、上访案件时,快速、果断,协调有关部门联动,局势很快好转,民工拿到工钱,重点工程顺利推进,进一步在老百姓、在一些局部利益、当前利益既得者心中树立起了“法院就是有办法”的威信形象。

  有了党委、政府的支持,法院的物力、财力得到了充实,需要多方配合的调解、执行工作开展起来也很顺心,法院干警工作起来有干劲,有奔头,更能发挥创造性。在西部偏远落后地区,法院干警生活待遇、政治待遇普遍较低,工作压力大,在这样的生存土壤上要建设一支高效、上进、廉洁的法院队伍,院长首先必须坚持把为大局服务作为逻辑起点,必须坚持“人本管理”为核心,教育和制度的“双轮驱动”队伍建设模式,突破“抓教育浮皮潦草、抓管理一团和气、抓监督蜻蜓点水”的尴尬局面。

  笔者认为,西部基层法院应该把理想信念教育与法官职业化的荣誉感教育紧密结合。理想信念就是“三个至上”——党的利益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西部法院的干警必须要从实实在在的现状出发,深刻理解这三个至上之间融会贯通、一脉相承的关系。理想信念的教育反过来推动干警对法院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深刻认识,才能在工作中把握住方向,全力支持全院的中心工作。与此同时,深刻理解自身职业荣誉的来源地,深刻认识“人民法官为人民”的理念,让自己更加珍视职业荣誉,更加主动的去创造性的工作。

  “教育为本,制度为用”,笔者认为,在西部偏远基层,人们的关系错综复杂,情感、道德的规范在某种程度上比法律制度的规范更加为人们所理解接受。人民法院的各项制衡制度已经比较完善,从上到下的禁止性规定针对性强,各方监督力量深度介入、深入人心,一个保护法院干警保持清正廉洁的网络基本成形,基层法院院长需要在制度层面上做好的就是不断完善细节,用自身的良好形象来引导遵守制度,用实实在在的身边的逗硬奖惩来执行好制度。

  掌握了一支忠心耿耿、一心为民的法院队伍,就能无往而不胜,作为西部基层法院院长,更应该充分认识我国发展极不平衡的特殊国情,从纷繁复杂的具体案件审理、执行中解放出来,一心一意抓大局、千方百计带队伍,从根本上破解人民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四川省阆中市人民法院·李全林)

  来源: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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