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浙江五大传销典型案例(仙妮蕾德骗术)
文章来源: 互联网 作者:admin
浙江省工商局还公布了今年以来我省查处的五大传销典型案例,希望群众擦亮眼睛,看清传销与变相传销的欺骗本质,与“经济邪教”划清界线……
为警示世人,昨天,浙江省工商局还公布了今年以来我省查处的五大传销典型案例,希望群众擦亮眼睛,看清传销与变相传销的欺骗本质,与“经济邪教”划清界线。
案例一:临安非法传销“天狮”产品案
2003年3月以来,李淑英以天狮临安专卖店的名义发展下线进行非法传销活动。她通过花1680元购买一份天狮保健品成为公司业务员,获得发展下线业务员的资格,并通过发展下线的多少提取奖励。至案发,已发展下线90余名,销售天狮保健品23万元。同时,李淑英还以会员的形式在临安组织从事“亚洲生活网”产品的非法传销活动,共发展会员21人,销售产品12.9万元。由于涉案金额巨大,目前该案已由临安工商局移送公安部门处理,李淑英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逮捕。
案例二:长兴“仙妮蕾德”变相传销案
所谓的“营销网络”也是近来变相传销者惯用的伎俩。当事人师爱琴、强国华通过交纳2650元钱获得“仙妮蕾德”店主资格后,从2003年5月起开展营销活动,参与者购买仙妮蕾德国际机构的事业培训套盒后可获得介绍他人加入营销网络的资格,上线从发展下线以及下线的销售业绩中提取奖金。2004年3月12日本案被长兴县工商局查获。
案例三:温岭“雅玫琳儿”变相传销案
利用亲朋同事等关系是传销案的惯用手法。温岭的雅玫琳儿案中,当事人郭祎颖、颜彬彬通过夸大功效和收益,利诱同事及亲友:首先购买或认购35000到45000元不等的广州雅筑公司“雅玫琳儿”产品,取得小代理商资格;小代理商业绩达10万以上,再购买35000元产品,就可以成为中代理商,可继续发展下线直至大代理商。至案发,郭祎颖、颜彬彬名下已有3个中代理商和15个小代理商,经营业绩达25万余元。
案例四:舟山“完美”夫妻变相传销案
国家规定,转型企业必须设立店铺方可雇用推销人员,无店铺销售是绝对不允许的。周松儿夫妻二人从2003年9月起,共同从事广东中山完美日用品有限公司“完美”系列产品的“无店铺销售”活动,介绍他人通过购买产品加入自己的营销网络,会员之间形成上下线的关系。到2004年3月案发,当事人已利用该营销网络发展下线业务员124名,销售产品金额26万元。
案例五:杭州“雷克瑟丝”因特网变相传销案
开放的互联网使得传销违法行为更具隐蔽性和欺骗性。当事人章琴珍从2003年10月起打着因特网“电子商务”的名义从事变相传销活动,以交纳13457元购买一份雷克瑟丝国际有限公司的产品作为入会条件,每一名下线都能得到一个编码。下线可以用这个编码从雷克瑟丝公司的个人支援网站上随时查询组织结构、销售额、奖金等详细信息。每发展一个下线,章琴珍可以拿到100美元的收益。经查,章琴珍直接发展的下线有5名,间接发展的下线还有数十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