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关网:黑名单进出口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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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黑名单进出口企业
1.东莞万鑫鞋业有限公司
2.东莞惠丰鞋业有限公司
3.东莞全元化工有限公司
4.东莞颖美压克力有限公司
5.东莞润兴木制品有限公司
6.增城俊大染整有限公司
7.东莞宏泰鞋业有限公司
8.东莞嘉芳油墨有限公司
9.东莞力生塑胶有限公司
10.东莞吉利儿童制品有限公司
11.增城威乐纸业制品厂有限公司
12.深圳市深浪有限公司
13.大庆爱得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14.福州连胜油墨有限公司
15.东山县东发贸易公司
16.陕西宝鸡毅武食品有限公司
17.中外国际经贸(天津)有限责任公司
18.河南奥坡畜产品有限公司
19.湖北西诺基础与地下工程有限公司
20.汕头经济特区广澳远东实业发展公司
21.深圳泰升电子有限公司
22.宁波保税区菲索利包装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23.宁波三达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24.张家港顺富毛纺针织有限公司
25.苏州岳发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26.新会宏达装饰织物有限公司
27.广东穗鹤集团有限公司
28.哈尔滨亚美水利工程有限公司
29.广东三优实业有限公司
30.浙江袜业有限公司
31.海南蓝星置业有限公司
32.海口海丽丝织厂
33.海南景平贸易有限公司
34.海南力豪轮胎橡胶有限公司
35.南海冠兴织造有限公司
36.广州正鲸纺织品企业有限公司
37.顺德区乐其食品有限公司
38.顺德市顺泰食品厂有限公司
39.顺德德信佳针织有限公司
40.顺德鸿昌织造厂有限公司
41.佛山浪琴工艺品有限公司
42.珠海市田崎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43.珠海标记海产食品有限公司
44.珠海白山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
45.中山嘉昌化工有限公司
46.锦州凤冠水产品加工有限公司
47.沈阳安光有色金属再生有限公司
48.山东省东方海达贸易有限公司
49.昌乐华富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50.威海利豪服装有限公司
51.江苏省中天国际经贸有限公司
52.上海南汇对外贸易公司
53.上海东风马瑞利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54.上海坤帮贸易有限公司
55.上海永亨食品有限公司
56.西安万成磁电有限公司
57.荣成建发水产有限公司
58.大连富昌服装有限公司
二、黑名单进出口企业的范围和标准
(一)评定范围在海关注册登记的各类外经贸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
(二)评定标准
2001年度至今,被判走私罪并生效的。2000年度至今,走私案值超500万元,或连续走私二次以上,由海关作出行政处罚并已生效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事的,或虽有复议、诉讼但维持原决定的。
三、对列入“红、黑名单”进出口企业的监管措施“红、黑名单”将全部进入海关h883或h2000通关系统。
(一)对“红名单”进出口企业在全国海关提供以下便利:
1.在海关业务现场设专门窗口,优先办理货物申报、查验和放行手续;并应企业要求,优先实行“门对门”验货。
2.对从事加工贸易的企业,可实行海关派员驻厂监管或计算机联网管理。
3.对按规定允许担保的货物,海关凭企业提交的保函验放,免收保证金。
4.对企业进口海关必检商品目录中的商品可免予取样化验。
5.为企业优先提供edi联网报关的便利。
6.加工贸易企业,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海关可不对其实行银行保证金台帐制度:(1)实行海关派员驻厂监管或与主管海关实行计算机联网管理保税工厂的;(2)从事飞机、船舶等特殊行业加工贸易的。
列入“红名单”但不符合上述二项条件的企业,海关仍实行银行保证金台帐“空转”制度,其进口限制类商品的,也免缴保证金。
(二)对“黑名单”进出口企业实行包括以下措施在内的重点监管:1.对按规定允许担保的货物必须提交保证金。
2.是加工贸易企业的,不予办理新的加工贸易合同备案。
3.对其经营活动列入稽查重点。
4.进出口货物逐票开箱查验。
5.按有关规定暂停企业报关资格,或暂停企业载运海关监管货物业务资格,暂停企业保税存储业务资格。
6.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取消企业报关资格,或取消企业载运海关监管货物的业务资格,取消企业保税存储的业务资格。
7.降为d类。
8.将有关情况通报商务部等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