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贷信用体系缺位 用什么来抵挡风险
文章来源: 互联网 作者:admin
近几年,我国汽车消费信贷业务发展迅猛,到2003年11月末,汽车消费贷款余额达到1800多亿元,贷款购车比例达20%以上,有力地激活了汽车消费市场。但在国内许多地区,汽车消费信贷业务蕴藏的巨大风险已逐步暴露出来。购车者不还款以及假个贷、骗贷情况不断发生。如何按照专业化服务方向,构建信用服务体系是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专家分析,目前车贷信用体系缺位,主要有三方面原因造成的。
首先,保险业务的基础是概率法则,而在我国目前的社会信用环境下,人的还款能力和还款意愿由于不确定因素而无法用概率测算,保险公司最终无法承受这种个人信用保险。
其次,由于汽车消费贷款属于银行的零售业务,银行直接面向客户成本太高,实践中,银行通常委托经销商推荐客户并代办有关资信手续,而经销商经营目标是销售最大化,从风险角度上讲,与银行存在利益冲突,所以客观上很难保证经销商不顾自身利益,而过多地为银行考虑风险。
同时,汽车消费信贷服务对象主要是个人客户,银行需要花费大量的人力来进行资信调查、审核和管理,成本高、效率低,对违约车辆的处置和变现都比较困难。客户发生违约,处置成本会很高,因此,一旦客户违约,银行就非常被动。
现实生活中,有相当一部分人对信用消费决策不够谨慎,完全不具备汽车消费能力的人也申请贷款。还有一部分人会高估自己的消费能力,申请贷款超出自己的还贷能力。在这种条件下,发展汽车消费信贷业务必须从对消费者消费能力评估、服务化解风险以及道德风险处置从三方面入手。
贷款前期要“防一手”。对消费者的消费能力要做出精确的量化评估,对不同消费能力的客户给予不同的授信额度,不同的授信额度使用率采取不同的首付比例要求。
贷款过程中要“扶一把”。银行对消费者非竞争力因素的收入支出突发性变化而引起的短期周转困难,要及时提供垫款援助。
贷款以后要“追一下”。对逾期还款的客户要采取适时提醒催收,对故意不还款的要果断及时处理,要确保找到车、拿得进,并迅速实现二次销售,避免损失扩大。
消费者信用能力评估和服务化解风险以及道德风险处置是一门复杂的专业管理技术,必须建立专业信用中介担保服务机构,协助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汽车消费贷款业务。这种专业中介与银行、经销商、保险公司之间“三方联手”,是实现优势互补,保障汽车消费信贷健康发展的有效途径。
浙江省是我国在这方面最早进行有益探索的地区。建行浙江分行与长行公司之间已进行了长达10年的合作、探索,在汽车信用消费服务领域为专业分工合作、建设信用购车服务体系积累了非常宝贵的经验。他们在杭州合力打造的汽车消费贷款专业分工合作模式,不仅有效地控制了贷款风险,而且又方便了顾客,消费者从申请到评估、签约、提车仅需要半小时到1小时左右。
从1993年起,在建行支持下,长行公司就开始汽车分期付款服务的专业探索,经过长期实践积累,形成了这一业务领域的专业能力:一是对客户资信的快速评估和风险化解能力;二是集个人资信评估和服务、汽车回购销售、风险处置于一体的业务流程和计算机系统。1998年建行开展汽车消费信贷业务以来,长行、建行和经销商之间就展开专业化分工合作。长行公司负责客户资信评估和风险处置,并为客户承担还款连带保证责任,建行负责客户资信审核和贷款发放,而经销商只负责汽车销售和售后维修服务。到目前为止,已合作发放十多亿汽车消费贷款,没有给银行造成一笔不良贷款。去年开始,长行公司在上海、北京、广州等地建立起服务网络,很快与当地建行形成共识,达成合作。建行与长行的成功合作,为我国构建个人信用购车服务体系起到了示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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