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顶的空间利用权归谁所有
文章来源: 互联网 作者:admin
楼顶的空间利用权归谁所有 楼顶的空间利用权归谁所有
巩义市刘先生来电咨询:
我打算盖一幢三层小楼,经申请于2000年获得城建部门的建筑许可证。施工中因儿子摔成重伤,被迫只盖了两层,以后有钱再加盖。后来因生意亏本,为了还债把第二层卖给了魏某,并办理了过户手续。两年后,我又攒了不少钱准备加盖第三层,但魏某认为自己买了第二层,楼顶属自己所有,反对加盖。请问,我应该怎么办?
答:你的案件属于建筑物区分所有的纠纷。所谓建筑物区分所有,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对某一建筑物各自享有一部分所有权,该建筑物及其附属物的共同部分为各个所有人共同所有,修缮费用及其他负担由各所有人根据其所有部分的价值而分担。本案,你享有第一层所有权,魏某享有第二层所有权,同时你们对共用的墙壁、楼梯、楼顶等共同享有所有权。所以,楼顶的空间利用权应由你们共同所有,不为任何一方单独所有,你加盖第三层必须征得魏某同意,不得擅自加盖,否则便侵犯了魏某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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