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申请人 |
姓名或名称 电 话 | |
邮 政 地址 □□□□□□ 编 码 | ||
② 专利代理机构 |
名 称 地 址 | |
专利局给出的 代理机构所在地区 □□□□□□ □□□□□□ 代理机构代码 邮 政 编 码 | ||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登记号 | ||
③共同权利人 | ||
④根据《专利法》第四十七条,放弃下述的专利权,特此声明 申请号 □□□□□□ 申请日 发明创造名称________________ | ||
⑤附件清单 □共同权利人同意放弃专利权的证明 □ □ | ||
⑥专利权人或代理机构签章 年 月 日 |
⑦专利局处理意见 年 月 日 |
附:
放弃专利权必须有明确的意思表示。按照《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应当填写放弃专利权声明书。填写时应当注意如下事项:
第一,本表应认真填写,字体应端正清晰。
第二,填写本表必须用中文。外国人名、地名如无统一中文译文时应当注明原文。
第三,表中的方框供填表人在填写选择性项目时使用,若有方格后所述情况,应在方格内标上“√”号。
第四,放弃一件有共同权利人的专利时,必须附具全体共同专利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证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