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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级法院纠正下级法院不当或错误决定书

____人民法院

民事决定书

 

( ) 执监字第 号

 

________人民法院:

你院执行的________一案,于____________日作出的( ) 字第 号裁定(决定、通知或具体执行行为)________。我院认为,上述裁定(决定、通知或具体执行行为)不当(或确有错误)。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30条第1款、第2款的规定,决定如下:

 

你院应对该裁定(决定、通知或具体执行行为)中的________予以____________

如果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决定书后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

 

 

 

 

____________

__________(院印)

 

 

附:

 

一、首部

依次写明以下事项:制作文书的法院名称、文书名称、文书编号。

 

二、正文

1.抬头写明下级人民法院名称。

2.下级法院的裁定、决定、通知或具体执行行为有不当或错误。表述为:“你院执行的__________一案,于____________日作出的( ) 字第 号裁定(决定、通知或具体执行行为)____”。在其中的空白处依次写明当事人姓名或名称和案由,下级法院的裁定、决定、通知或具体执行行为的制作日期以及确有不当或有错误的事实和理由。

3.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的裁定、决定、通知的认识。表述为:“我院认为,上述裁定(决定、通知或具体执行行为)不当(或确有错误)。”

4.决定的依据。表述为:“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30条第1款、第2款的规定,决定如下:”。

5.纠正决定。表述为:“你院应对该裁定(决定、通知或具体执行行为)中的________予以________”。在其中的空白处依次填写应予纠正的内容和纠正措施。

6.告知复议权利。表述为:“如果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决定书后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

 

三、尾部

1.制发本文书的时间(年月日)。即签发法律文书的日期,而不是承办人拟稿书写的日期。

2.制作本文书的人民法院的院印。其位置应当在制作日期的上侧,要求上不压正文,下要骑年盖月,必须不偏不斜,保持公正、严肃,文字、国徽必须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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