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 事 人 基本情况 | 姓名(名称) | (公民姓名或法人、其他组织名称) | 法定代表人 | |||
工作单位 | (当事人为个人时填写) | 电 话 | ||||
案 件 基本情况 | (当事人涉嫌违法的事实,可能予以处罚的理由和法律依据) | |||||
证据情况 | 序号 | 证据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
处理理由及 依 据 | (如:已经公证或其他方式取得有效证据,无须保存;或者该物品不可采用为证据;保存期已过等) (依据:《旅游行政处罚办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 | |||||
执法人员意见: (如:建议解除保存) 执法人员(签名): 年 月 日 | ||||||
案件承办机构负责人审核意见: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 ||||||
旅游主管部门负责人审批意见: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