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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批准颁发扬州华宇管件有限公司民用核承压设备制造资格许可证的通知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批准颁发扬州华宇管件有限公司民用核承压设备制造资格许可证的通知 
 
 
国核安发〔2005〕135号 
 
扬州华宇管件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领〈民用核承压设备制造许可证〉的报告》(〔2004〕(华宇)字第(66)号)收悉。 
  依据《民用核承压设备安全监督管理规定》(HAF601)及其实施细则(HAF601/01),我局审查了你公司提交的取证申请书及相关申请文件,并进行了现场检查。 
  经审查,我局认为你公司具备了HAF601所要求的各项能力,同意向你公司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承压设备制造资格许可证》(国核安证字Z(05)11号)。你公司必须遵守下述许可证条件: 
  一、仅限于从事许可范围(见附件)规定的核承压设备制造活动。 
  二、遵守国家核安全法规和其他有关法律及法规。 
  三、遵守《核承压设备资格许可证持证单位报告制度》。 
  四、持证期间,严格履行申请文件和申请审查中的全部承诺。 
  五、从事核承压设备活动时,有效运行核质量保证体系。 
  六、在核承压设备制造活动开始前,完成有关的工艺评定和工艺试验项目。 
  七、核承压设备制造活动由持有效资格证书的人员实施。 
  附件:扬州华宇管件有限公司民用核承压设备制造活动许可范围 
 
 
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附件: 
 
 
扬州华宇管件有限公司民用核承压设备制造活动许可范围 
 
  设备类别 设备名称 核安全级别 抗震类别 结构型式 制造工艺 设计压力及温度 公称通径(mm) 壁厚(mm) 材料 工作介质 制造活动范围及完成形式 备注 
  管道 管件 2、3级 抗震Ⅰ类 弯头 热推制 ≤17.5Mpa≤350℃ DN25~DN700 3~40 不锈钢合金钢碳素钢 硼+水除盐水蒸汽 根据制造技术规格书的要求,按照设计图纸和技术条件进行制造直至设备总成,包括完成各项检验和试验项目。提供最终产品及其质量证明文件。 
  外协项目:(1) 高温拉伸和冲击试验;(2) 晶间腐蚀;(3) 微量元素分析;(4) 超声探伤。 
  冷推制 DN25~DN500 3~22 
  三通 热压 DN25~DN400 3~40 
  冷挤压 DN25~DN400 3~20 
  异径管 压制 DN25~DN600 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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