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
登录        电话咨询
关于证券登记开户费如何确定计税额的批复
市地税局稽查一分局: 
  近接你局“关于证券登记开户费如何确定计税额的请示”(京地税稽业[2000]26号)收悉 ,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开户费收入是对股票交易者设立股票帐户时收取的费用,按每一帐户一次性收取。对于北京证券登记有限公司负责代理深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和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对北京股民收取的开户费收入,应按金融经纪业务征收营业税,营业额为其向开户者收取的开户费全额,减除当期实际支付给上海或深圳证券登记公司应收取开户费部分的余额。 
  特此批复。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二000年十二月十八日 
 
 
 
 
 

相关法律法规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