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
登录        电话咨询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安徽省民族事务委员会兼职委员单位工作制度的通知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安徽省民族事务委员会兼职委员单位工作制度》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我省是少数民族散杂居省份,处理好民族问题,做好民族工作,对于加快全省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增强民族团结,巩固安定团结的大好局面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民族问题的长期性、复杂性和重要性,进一步做好民族工作,为加快发展、富民强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实行民委委员制度,是做好民族工作的重要组织措施。各兼职委员单位及兼职委员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民族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共同研究和协调解决好我省民族工作中的问题,努力完成省委、省政府确定的民族工作任务。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三年四月十八日 
 
 
安徽省民族事务委员会兼职委员单位工作制度 
 
  为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加快全省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充分发挥各兼职委员单位的作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兼职委员单位及其职责和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兼职委员名单的通知》(国办发[2002]39号)和《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民族工作的若干意见》(皖发[2000]17号)的精神,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各兼职委员单位要结合本部门实际,坚决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民族工作的决策和部署,紧紧抓住各民族团结进步、共同繁荣这一主题,按照省民委兼职委员单位的职责,创造性地做好工作。 
  二、各兼职委员单位要把帮助我省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加快发展列入本单位的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把民族工作与本单位年度工作同步安排部署,同步检查,年底同步考评。同时采取倾斜政策,加大帮扶力度,积极为少数民族地区争取和优先安排国家、省和本部门的各类项目和资金补助。每个兼职委员单位每年至少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办1-2件实事。 
  三、各兼职委员单位要确定一名负责同志兼任省民委委员,同时确定一名与民族工作联系较密切的业务处室负责同志兼任民族工作助理员,协助兼职委员与省民委的联络,负责落实兼职委员单位和兼职委员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兼职委员和助理员如遇工作变动,由所在单位提出调整意见,报省民委备案。 
  四、各兼职委员单位要积极开展民族工作调研和信息交流,加强对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的指导,主动为民族工作献计献策。各兼职委员单位民族工作助理员要将本部门日常民族工作动态、安排用于少数民族工作的资金项目等情况及时转告省民委。 
  五、省民委召开年度兼职委员单位会议,向委员单位报告省民委工作,听取各兼职委员单位对我省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开展帮扶工作的情况和经验介绍,研究民族工作措施。适时召开民族工作助理员会议,加强工作联系,督促工作落实。 
  六、省民委建立民族工作重大决策。工作部署及有关法规、规章征求意见制度。有计划地组织兼职委员或助理员开展民族工作理论和实践的学习活动。加强与各兼职委员单位的联系,为各兼职委员单位开展对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帮扶工作做好信息、项目调研等服务工作。 
  七、省民委建立兼职委员单位工作情况报告制度,将各兼职委员单位帮扶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情况向省委省政府汇报并向委员单位及时通报。对认真履行职责,促进民族团结,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办实事取得明显成效的兼职委员单位、兼职委员和助理员要予以表彰。 
  附:安徽省民族事务委员会兼职委员单位及兼职委员名单 
 
 
省民族事务委员会 
二○○三年四月 
 
 
安徽省民族事务委员会兼职委员单位及兼职委员名单 
 
  省计委 朱先发(主任) 
  省经贸委 缪学刚(副主任) 
  省教育厅 胡平平(副厅长) 
  省科技厅 严洪华(巡视员) 
  省民政厅 任伯鹏(副厅长) 
  省财政厅 楚建平(副厅长) 
  省人事厅 张勇(副厅长) 
  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孙广福(巡视员) 
  省建设厅 李玉华(副厅长) 
  省交通厅 李起先(助理巡视员) 
  省农委 王军(巡视员) 
  省水利厅 赵献贵(巡视员) 
  省林业厅 王文(副厅长) 
  省外经贸厅 王土清(副厅长) 
  省文化厅 李修松(副厅长) 
  省卫生厅 权循珍(副厅长) 
  省地税局 陶成群(副局长) 
  省环保局 方晨(副局长) 
  省广电局 周苏(副局长) 
  省体育局 高维岭(副局长) 
  省工商局 韩培刚(副局长) 
  省新闻出版局 曹景希(副局长) 
  省外办 沙林森(副主任) 
  省扶贫办 赵洪(副主任) 
  省乡镇企业局 沈亮(副局长) 
  省农行 赵勤(纪委书记) 
 
 

相关法律法规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