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05年全市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的通知
各市、区人民政府,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为认真做好2005年全市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200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的通知》(国办发(2004)77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2005年全省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发(2004)10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作如下通知:
一、调查工作安排
(一)调查方法和内容。此次1%人口抽样调查,采取分层、整群、概率比例的抽样方法抽取样本,涉及我市所有市区、开发区,最终样本单位为调查小区。主要调查内容包括住户的基本情况和个人的年龄、性别、受教育程度、职业、迁移流动、生育、社会保障、住房情况等指标。按照1%的抽样比例,我市的样本人口约为2.5万人。
(二)时间安排。全国进行1%人口抽样调查登记的标准时间为2005年11月1日零时。调查工作过程分为三个阶段:(一)准备阶段(2005年2月至10月);(二)登记复查阶段(11月1日至15日);(三)数据处理、发布和分析研究阶段(11月16日至2006年底)。
(三)调查人员的选调和培训。基层调查员是调查登记工作的具体承担者,其素质高低直接影响调查工作的质量。此次1%人口抽样调查,要严格按照调查方案规定的数量和条件选配调查员和调查指导员。调查员和调查指导员要尽量从参与过第五次人口普查的人员中选调,并切实搞好培训工作。
(四)经费安排。根据上级有关规定,本次调查所需经费按照分级负担的原则,列入2005年度财政预算。各级要本着“保证需要、厉行节约”的原则落实好所需调查经费,并给予必要的物质保障。
二、工作要求
人口调查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统筹兼顾,科学运筹;必须以数据质量为核心,明确各个部门的职责,明确各个方面、各个环节的目标任务,层层建立责任制,有条不紊地进行,确保调查数据质量。要坚持以人为本,依法调查。调查人员要充分尊重被调查者的合法权益和当地的风俗习惯,讲究工作方式方法;要依法正确行使调查权利,严格履行保密义务。调查结果不得与任何部门的行政考核直接挂钩。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借机向群众收取任何费用,违者将予以严肃处理。同时,要采取多种有效形式搞好宣传,消除被调查者的思想顾虑,以取得广大群众的支持与配合。
三、组织领导
1%人口抽样调查是国务院部署的重要国情国力调查,对全面、客观、准确地掌握人口发展现状,摸清2000年以来人口数量、构成以及居住等方面的变化情况,研究未来人口发展趋势,科学制定和调整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及有关政策等,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保质保量地完成调查任务。为加强对全市调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威海市1%人口抽样调查领导小组(名单附后),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负责此次抽样调查的具体组织协调工作。各市区、开发区也要抓紧成立相应机构,确保抽样调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OO五年四月三十日
附:威海市1%人口抽样调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刘命信(市委副书记、副市长)
副组长:高 杰(市政府副秘书长)
吕晓东(市统计局局长)
陶遵国(市公安局副局长)
刘庆胜(市人口和计生委副主任)
成 员:胡禄太(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韩明秀(市发改委副主任)
史 敏(市民政局副局长)
张春晓(市财政局副局长)
丁玉波(市统计局副局长)
李远志(市工商局纪检组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吕晓东兼任办公室主任。抽样调查工作结束后,该领导小组自行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