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决定
盐城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决定
(2018年12月19日盐城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任命:
郑娟娟同志为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张生龙同志为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李星星同志为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陈云露同志为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周瑞星同志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五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徐健同志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朱海同志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江琴同志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