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公安厅出入境证照制作中心:
你中心《关于开展便民服务中几项服务收费的报告》收悉,根据《浙江省商品和服务价格管理目录(之二)》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对你中心有关护照特快专递等服务收费问题批复如下:
一、你中心按护照申办人自愿委托原则,开展护照特快专递服务,可收取特快专递服务费每份18元,严禁强制服务并收费。
二、专业数码制证照相服务收费标准,鉴于目前全省各类数码制证照相服务收费标准高低不一,收费标准另行统一制定。
上述规定自2001年3月20日起执行,收费单位应在收费地点醒目位置标明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及服务内容,收费接受社会、价格主管部门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