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盐城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
盐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盐城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
(2018年12月19日盐城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盐城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决定:
盐城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19年1月下旬在盐城召开。
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
1.听取和审议盐城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2.审查和批准盐城市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盐城市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3.审查和批准盐城市201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盐城市2019年市本级预算;
4.听取和审议盐城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5.听取和审议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6.听取和审议盐城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7.选举;
8.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