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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省物价局关于公路客票代理服务收费标准的复函
盐城市物价局:
  你局《关于核定南洋绿叶百货商店等代售点代办公路客票服务收费标准的请示》(盐市价[2010]4号)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
  根据《江苏省定价目录》的相关规定,同意你局拟定意见,授权你局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另,今后如有类似公路客票代理服务收费,均按此复函执行。 二0一0年一月十九日
附件:关于核定南洋绿叶百货商店等代售点代办公路客票服务收费标准的请示(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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