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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全市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快速核查的通知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直属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强化全市宏观经济调控提供可靠依据,促进规模经济发展,做好明年全国经济普查的准备工作,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核查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核查的对象和范围 
  1、全部国有及2003年销售收入可达到300万元以上的非国有工业企业。 
  2、交通运输、仓储企业、信息传输业。 
  3、2002年销售额超过2000万元的批发企业,2002年销售额超过500万元的零售企业,2002年年营业额超过200万元的餐饮企业。 
  4、资质等级以上建筑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 
  5、50万元以上的投资项目。 
  6、外商投资企业。 
  7、旅馆业。 
  8、金融业。 
  9、软件业。 
  二、核查的内容 
  核查的内容:法人及产业活动单位代码、法人及产业活动单位名称、法定代表及负责人、单位所在地及行政区划、通讯号码、行业类别、隶属关系、执行会计制度类别、开业(成立)时间、营业状态、企业资质等级、产业活动单位数、登记注册类型、控股情况、从业人员、企业资产情况、企业主要经济指标、是否农村工业、本期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额、本年计划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额)、外商投资企业实际外商直接投资额、职工工资等指标。 
  三、核查组织机构落实 
  为保证核查工作顺利实施,市政府决定成立大连市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项目核查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联系电话2104052、2104035)。负责此次核查工作的组织实施。办公室主任由分管副市长担任,副主任由吕功政、邹冰兼任。 
  各区市县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各行业主管部门和各行业协会要指定一名领导具体负责核查工作。 
  四、核查的职责分工 
  市统计局负责全市核查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方案制定和全市核查单位数据汇总。各区市县、先导区的核查工作由各区市县统计局牵头,协调本地区有关部门完成各地区的核查工作。 
  9月15日前,市工商局负责将全市(含市内和区市县)2003年8月31日前注册的企业名单、注册号、注册资本金、法人代码、地址、电话、注册类型、行业代码、经营性质、隶属关系、从业人员、营业面积等资料,报送市核查办公室,区市县、先导区工商局负责将上述资料报送同级统计局。 
  9月15日前,市质量监督局负责将全市(含市内和区市县)2003年8月31日前登记的企业名单、登记号、法人代码、地址、电话、企业类型、隶属关系、行业代码、经营性质及内容等资料,报送市核查办公室,区市县、先导区质量监督局负责将上述资料报送同级统计局。 
  9月15日前,市县两级国税局、地税局负责将全市(市内和区市县)2003年8月31日前税务登记的企业名单、登记号、法人代码、2003年1—8月份应计税的产品销售收入、期初期末固定资产原值、地址、电话、企业类型、隶属关系、行业代码、经营性质及内容等资料,报送市核查办公室,区市县、先导区国税局和地税局负责将上述资料报送同级统计局。 
  9月15日前,市金融办、市人民银行负责将全市内资银行、外资银行、证券机构、保险机构的企业名单、地址、电话、企业类型、经营性质及内容等资料,报送市核查办公室。 
  各区市县统计局、先导区统计部门组织此项工作时,要根据同级工商、计监、税务部门和市统计局反馈的新增企业名单及资料,进行核对和查询出本地域内(在地原则)应补充的企业名单,按基本单位普查101(甲乙)表格式(数据库)于9月26日前报市核查办公室。 
  五、核查工作的方法步骤 
  有关企事业单位于9月30日前,必须完成本单位的核查工作,10月9日前报出核查表。 
  各区市县统计局于10月18日前,必须完成本地区的核查工作,并按核查规定的内容和范围将核查结果报送市核查办公室。 
  市核查办公室于11月1日开始对各区市县和各行业主管部门的核查工作进行抽查。 
  六、几点要求 
  1、此次核查对制定我市宏观经济决策和发展战略,实施宏观经济调控,促进规模经济发展,核算我市宏观经济指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区市县、市政府有关部门、各行业主管部门和有关企事业单位,对这次核查工作要给予高度重视,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通力协作,认真搞好核查工作。 
  2、各地区、各部门和各有关企事业单位要认真做好核查工作的组织实施,要有专人负责此项工作。核查工作结束后,市政府将在全市范围内通报核查结果,并做为省、市考核区市县和各行业主管部门主要经济指标、重点工作和实事的重要依据。 
  3、年底前,全市将开展一次以此次核查为重点的统计执法大检查,对在本次核查中虚报、瞒报、漏报、拒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依法从严查处。各调查单位要对被核查单位依法保守秘密,未经允许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泄露被核查单位提供的数据资料。 
  4、各地区、各部门要对本次核查工作给予大力支持,从人力、物力、财力上保证这项核查工作的顺利实施。 
  附件:《大连市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项目核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大连市人民政府 
二○○三年九月九日 
 
  附件: 
 
 
大连市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项目核查办公室成员名单 
 
  主任:王承敏 常务副市长 
  副主任: 
  吕功政 市统计局局长 
  邹冰 市统计局副局长 
  成员: 
  江武 市工商局副局长 
  董生生 市国税局副局长 
  李圣君 市地税局副局长 
  林广成 市质量监督局副局长 
  王纪成 市财政局副局长 
  张少华 市商业局副局长 
  于长敏 市交通口岸管理局副局长 
  栾庆伟 市信息产业局局长 
  曹熙 市金融办主任 
  张启阳 市人民银行副行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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