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丽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丽江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绿化建设方案》的通知
古城区、玉龙县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省属驻丽单位:
2008年7月24日市长王君正主持召开了丽江市创建园林城市工作领导小组扩大会议,会议明确了深入开展丽江城市绿化建设和创建园林城市工作的目标任务、方法原则、职责要求、保障措施。根据会议精神和要求,现将丽江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绿化建设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OO八年八月十四日
丽江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绿化建设方案
为促进丽江城市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进一步提高城市绿化工作水平,改善丽江城市生态环境、景观环境和人居环境,继续深入开展创建园林城市活动,根据国家园林城市标准,结合丽江城市绿化实际,制定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绿化建设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坚持科学发展观和以人为本的理念,以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为中心,按照国家园林城市标准要求,坚持政府主导、突出重点、全民参与、多方配合、注重实效的原则和思路,充分利用丽江城市面山、水系等自然资源,进一步加强丽江城市生态环境建设,努力建成总量适宜、分布合理、植物多样、景观优美的城市绿地系统。
按照点面结合、工程带动、全民参与的原则,大力推进社会绿化和单位庭院、小区绿化,进一步提高城市中心区绿化水平,提高城市道路、河道绿化标准,加大拆墙透绿工作力度,积极推进郊区绿化,加快大环境绿化建设。着重实施好六个绿化公园、两个游客集散中心、三块居民休闲绿地、丽江火车客运站广场、十一条道路绿化改造、三条河滨走廊绿化带、两条防护林带、一条绿化景观带等绿化建设项目。力争通过3年的努力,使丽江城市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5%以上,绿化覆盖率达到40%以上,从组织领导、管理制度、景观保护、绿化建设、园林建设、生态环境、市政设施等七个方面到达国家园林城市标准,力争在2011年内完成申报国家园林城市工作。
二、建设六个绿化公园
(一)清溪公园:建成一个生态休闲水景公园,项目由市建设局负责实施。
(二)中济公园:结合中济水库的除险加固工程,把中济水库建成具有休闲、娱乐功能的水景公园。项目由古城区负责组织实施、开发商投资建设。
(三)狮子山公园:按规划逐步拆迁狮子山沿民主路一侧、从丽江会堂到森龙酒店(不含森龙酒店)的建筑,实现拆房透绿、恢复生态。项目的拆迁由古城区负责,工程建设由丽江古城保护管理局负责。
(四)文笔体育公园:按照玉龙县城总体规划,沿文笔水库东面及北面,建设一个宽约100米,与文笔水库融为一体的开放式生态公园。项目由玉龙县负责组织实施、开发商投资建设。
(五)祥和公园:在祥和新城区庆云路南侧,建设一个休闲绿化公园。项目由古城区负责组织实施、裕安公司投资建设。
(六)丽月湖公园:结合福象片区开发,建设一个水景休闲公园。项目由古城区负责组织实施、开发商投资建设。
三、建设两个游客集散中心
(一)黑龙潭口游客集散中心:利用市粮食局、古城区粮食局、玉龙县粮食局、丽江粮贸公司土地,拆迁地上建筑物,建成一个集停车、游客服务、园林绿化为一体的游客集散中心。项目由古城区负责组织实施。
(二)古城东北部游客集散中心:利用丽江粮贸公司、丽江市供销社、丽江古城管理公司土地,拆迁地上建筑物,建成一个停车、游客服务、园林绿化为一体的游客集散中心。项目由丽江古城保护管理局负责组织实施。
四、建设三块居民休闲绿地
在东界河片区、北郊片区、香格里大道玉龙县烟草公司旁,利用原有空地,拆迁少量居民户,建成集群众休闲娱乐和城市绿化功能于一体的居民休闲绿地,同时可作为附近居民紧急避难场所。项目由古城区负责组织实施。
五、建设丽江火车客运站广场
在玉龙县城丽江火车客运站前,建成一个集乘客集散和城市绿化功能于一体的广场。项目由政府提供土地,与火车客运站工程配套建设,玉龙县负责组织实施。
六、实施十一条道路绿化改造项目
对祥和新城区4条城市道路和玉龙县城建成区东部7条城市道路,严格按规划在路两侧留出地块进行绿化建设,使城市干道绿地率达到25%以上,次干道绿地率达到20%以上。项目由古城区、玉龙县按辖区负责组织实施、开发商投资建设。
七、建设三条河滨走廊绿化带
(一)漾弓江两岸河滨绿化:严格按规划进行绿化建设,近期实施记忆遗产公园沿线500米两侧绿化工程。项目由玉龙县负责组织实施、相关企业投资建设。
(二)清溪河环境整治绿化:清溪河从与福慧路交叉处至与东界河交叉口1600米段河岸,结合河道两侧开发建设,进行河岸绿化带和节点绿化。项目由市投资公司负责实施。
(三)鱼米河南段环境整治绿化:结合鱼米河开发建设,对鱼米河福慧路至七星街沿河两岸进行景观绿化带建设,沿福慧路方向严格按绿地系统规划建设8米宽的绿带。项目由古城区负责组织实施、开发商投资建设。
八、建设两条防护林带
(一)丽大路防护林带:丽大路从龟山至关坡收费站路段7.2公里两侧沿路交叉种植防护林和经济林。防护林实行驻丽各单位和企业冠名认建,经济林建设通过市场化运作由企业认建经营,同时承担防护林的养护。项目由古城区负责组织实施,市级做好支持协助工作。
(二)白沙防护林带建设:从云大旅游文化学院至玉龙雪山景区老收费站路段7公里范围,沿新老道路两侧建设防护林带。采取政府提供树苗、驻丽单位进行义务植树的办法,由市绿化委员会组织实施,玉龙县、古城区负责协调植树用地,玉龙雪山景区投资管理公司负责林带养护。
九、建设一条绿化景观带
从香江路与香格里大道交叉环岛至束河段道路780米两侧范围进行景观绿化,其中北侧宽30米、南侧宽18米。项目由古城区负责组织实施、鼎业集团投资建设。
十、继续开展园林单位、园林小区创建工作
继续深入开展园林单位、园林小区创建和升级达标活动,到2010年达标单位要达到75%以上,达标小区达到60%以上。要坚持因地制宜大力开展立体绿化、拆墙透绿,扩大城市共享空间,积极推广临街墙面、露台等垂直绿化,通过多形式、多方位为城市增绿,增强景观效果。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古城区、玉龙县成立相应工作机构,负责全面核查辖区内单位、小区绿化达标情况,对不达标的要按标准进行绿化改造,确实难以改造达标的单位、小区,要严格按规定要求进行易地绿化。
十一、实施城中村绿化提升工程
古城区对12个城中村组织开展环境整治,进行绿化改造工作。协调城中村一切可调整的空闲地进行绿化,考虑好村民的紧急避难场所,广泛开展好群众绿化运动,做到“见缝插绿”,全面提高城中村的绿地率。
十二、积极扶持苗木基地建设
通过市场化运作,在大丽路和玉龙县过境路交叉路口以北完成1个骨干苗木基地建设,加速乡土树种的培育,实现节约型绿化。具体由古城区负责组织实施。
十三、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建设
(一)完成《丽江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修编,具体由市规划局负责。
(二)完成《城市规划区生物(植物)多样性保护专项规划》编制,具体由市规划局负责。
(三)制定出台《丽江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建立健全“绿色图章”制度,具体由市建设局负责。
(四)制定出台《丽江市古树名木管理办法》,严格古树名木管理,具体由市建设局负责。
十四、绿化项目建设工期要求
(一)2009年内要求完成的项目
1.清溪公园建设,在2008年9月动工,2009年4月底完成。
2.两条防护林带建设,在2008年12月份动工,2009年5月前完成。
3.丽月湖公园建设,争取2008年底开工,力争2009年内完成。
4.两个游客集散中心建设,争取2008年底开工,力争2009年内完成。
5.狮子山公园建设,在2008年启动,至2009年完成投资20%以上。
6.三条河滨走廊绿化带建设,在2008年内动工,2009年底前完成。
7.丽江火车客运站广场建设,结合火车客运站建设,在2009年完成。
8.香格里大道玉龙县烟草公司南侧居民休闲绿地建设,在2008年9月动工,2009年3月完成。
9.十一条道路绿化改造,在2008年内启动,2009年上半年完成。
(二)在2010年完成和争取在2011年完成的项目
1.东界河片区、北郊片区居民休闲绿地建设,在2010年完成。
2.香江路绿化景观带建设,在2010年完成。
3.祥和公园建设,在2010年启动,2011年完成。
4.中济公园建设,根据开发项目进展情况争取在2011年完成。
5.文笔体育公园建设,根据项目开发进展情况争取在2011年完成。
6.狮子山公园建设,根据融资贷款情况争取在2011年完成。
十五、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要求
市创建园林城市工作领导小组,主要搞好城市绿化的组织领导工作,具体的绿化建设管理由区县为主负责落实。古城区、玉龙县开展创建园林城市工作,由区县委书记负总责,区县长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形成上下协调、整体联动的工作局面。市、区县建设、国土、财政、林业、交通、农业、水利、公安等各有关部门要各尽其责,互相配合,积极主动做好工作。市创建园林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和绿化项目的规划监管工作。省、市单位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按照创建园林城市的标准要求,根据区县政府的安排,落实完成好绿化工作任务。创建园林城市工作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对工作不力的要通报批评,对工作任务完成得好的给予表彰奖励。
建立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多元投入、社会参与的投融资体制,积极拓宽资金来源,加快城市绿化建设步伐。市政府每年筹措一定资金用于补助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绿化项目建设、奖励及其工作经费。古城区、玉龙县应将古城维护费、玉龙雪山景区门票返还收益资金重点用于绿化建设。
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发动,营造声势氛围,调动广大干部群众参与创建园林城市工作的积极性。丽江日报、丽江电视台要开辟专栏,大力宣传党和国家绿化方针政策,宣传绿化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的目的意义、标准任务和相关要求,宣传创建工作中市民和社会各界应尽的义务和责任,形成浩大声势,营造绿化美化家园的良好社会氛围。鼓励全民动手,从我做起,从身边做起,爱绿护绿,使“爱我丽江,绿化家园”成为每一个居民的自觉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