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切实采取有效措施认真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督查组相关反馈意见的通知
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根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今年4月下旬至7月下旬国务院安全生产督查组对我省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百日专项督查,重点督查了杭州、宁波、台州和绍兴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情况。督查工作结束后,督查组对我省及相关各地提出了整改要求和具体反馈意见,这对抓好我省安全生产工作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作用。各地安全监管部门要把落实反馈意见作为今后一段时间的重要工作来抓,切实做到隐患治理工作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和预案“五落实”,并以此为契机,查漏补缺,举一反三,综合治理,不断推动全省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确保我省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
现就落实国务院督查组反馈意见提出如下工作要求,请认真抓好落实:
一、督促指导生产经营单位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国务院督查组反馈意见指出的企业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和隐患有: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不健全、执行不严格;部分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存在流于形式、走过场的现象;企业从业人员安全培训不到位,安全教育培训流于形式等。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各地安全监管部门要积极督促企业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指导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安全生产条件,落实安全措施,有效预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同时,要把隐患排查和加强日常监管结合起来,针对部分企业隐患排查工作不认真、不仔细、不全面的问题,要督促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加强宣传教育,并组织抽查、巡查和“回头看”等方式,规范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程序,严格按照“检查—登记—整改—验收—销号”程序,落实隐患排查工作,确保隐患整治工作取得实效。要严格实施危险化学品、矿山、高危行业及重点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可行性论证、安全预评价、初步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制度,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切实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二、督促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
国务院督查组反馈意见指出,部分地区对专项行动重视不够,积极性不高,行动较为迟缓;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深度、广度不够,对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重视程度层层衰减;部分县市政府定期研究安全生产工作的制度不落实等。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各地安全监管部门要充分发挥安委会、安委会办公室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协调、指导、监督方面的积极作用,督促和指导基层政府和有关部门落实安全监管责任;要进一步完善安委会工作机制,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委员会全体成员会议和安全生产委员会联络员会议,通报安全生产有关重点工作进展情况,研究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实际问题,督促基层政府及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要在巩固前阶段整治成果基础上,认真总结经验教训,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危机意识和责任意识,做到思想不松、力度不减,采取有力措施,继续深入推进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对隐患排查治理“走过场”的地区,要责令其进行“补课”;对督查发现存在问题较多和问题严重的地区,要组织“回头看”检查,确保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要对隐患分布和治理情况进行登记建档,按照分级管理、分级督办的原则,确立省、市、县、乡镇四级隐患治理重点,进一步落实四级政府督办和治理隐患责任制。要积极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推动各相关行业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
三、切实加强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监管工作
我省是化工大省,中小化工企业众多,使用危险化学品的行业领域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参差不齐,因此国务院督查组把危险化学品安全工作作为对我省督查的重点。督查组在反馈意见中指出,部分企业设备设施陈旧老化、腐蚀严重、安全设施不全、自动化控制水平低;重大危险源监控不到位,应急管理意识不强,应急管理能力不高;部分企业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定不落实等。
针对上述的问题,各地安全监管部门要在争取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支持的基础上,积极推进和指导化工企业加大安全投入,提高化工企业自动化控制水平,切实解决当前我省部分化工企业设备陈旧、腐蚀严重、安全设施不全、自动化控制水平低,连续危险生产工艺缺乏集散控制系统(DCS)或紧急停车系统(ESD)等自动化控制技术等问题,力争早日实现我省化工自动化控制技术的推广运用。要开展对化工企业动火作业票、有限空间作业等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的明查暗访,增强日常安全检查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要积极开展相关软件系统的开发,完善重大危险源日常监控手段,严厉查处建设项目的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对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三同时”监管工作的排查力度,对未补办“三同时”手续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其他安全许可申请一律不予办理。要通过安全生产许可证换证工作,继续淘汰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危险化学品企业。
同时,根据国务院领导指示精神,国务院安委办决定在全国部署开展化工安全大检查。要利用3个月的时间(从9月10日到12月10日),对全国各类化工企业,组织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有效控制危险化学品事故。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及时组织动员辖区内的化工企业100%开展安全自查活动,切实把事故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四、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标准化工作
针对督查组反馈意见指出的安全标准化达标工作只注重形式和进度、质量把关不严等问题,各地安全监管部门一是要不断规范、完善和修订相关安全标准化达标考核评办法,严格达标考核制度,严把安全标准化企业的达标质量关;二是要强化已达标企业年度考核、换证工作,按照宁缺毋滥的原则,建立淘汰机制,对达标后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要坚决取消其安全标准化达标称号;三是要加强考评管理组织工作,统一考评标准和要求,确保考评工作的公正、公平。同时,各地要在近期组织开展一次对安全达标企业“回头看”的检查活动,防止达标企业安全管理松动,安全生产条件达不到要求等现象“回潮”。
五、着力抓好应急救援体系建设
针对督查组反馈意见指出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机制不完善,应急管理工作水平有待提高等问题,各地要进一步加大投入,整合相关资源,推动应急救援技术装备建设,要根据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现状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总体要求,建立各级安全生产应急指挥中心;要督促指导基层政府、企业制定和完善应急预案,增强企业应急管理意识,开展应急管理人员培训,提高应急管理能力,积极组织指导、协调政府和重点企业开展应急演练,要改变当前一些地方和企业的应急预案,照搬照抄,脱离实际,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应急演练走过场等现象,切实提高应急管理水平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能力。
二〇〇八年九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