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
登录
电话咨询
网站首页
我要提问
找律师咨询
法律咨询
查找律师
法律知识
法律法规
法律论文
法律文书
关于从事为开发土地、建筑房屋而进行平整土地业务的企业认定为建筑业企业问题的批复
陕西省税务局:
你省西安市税务局询问,有的外商投资企业专门从事为开发土地、建筑房屋而进行平整土地的业务,这类企业是否可以享受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税收优惠的问题,经研究明确如下:
外商投资企业专门从事为开发土地、建筑房屋而进行平整土地业务的,可视为《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
》第
七十二
条第一款第(七)项的建筑业企业,适用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电话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电话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电话咨询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电话咨询
相关法律法规
»
关于加强地方环境标准管理工作的通知
»
关于在第31类申请商标注册时应填写具体商品名称的通知
»
教育部关于印发陈至立部长在2002年度教育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和《教育部2002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
关于全面加强节约用水工作的通知
»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信息产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液晶显示器件制造工等10个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
»
关于发布《一次性使用无菌导尿管》等5项行业标准的通知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
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