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交易商:
根据固定收益平台运行以来的市场情况和一级交易商的做市表现,为更好的满足市场需求,本所将对国债做市有关事宜作如下调整:
调整目的
(一)加强对一级交易商的做市组织;
(二)为市场参与者提供更好的流动性管理支持;
(三)提高平台国债做市质量;
(四)明确国债做市基本原则。
调整后主要变化
(一)对平台挂牌国债做了明确分类;
(二)组织一级交易商集中对指定做市国债进行做市,提供强有力的流动性支持;
(三)国债做市排名方案的指标涵盖面更广,分值确定更趋合理。
具体内容
(一)挂牌国债类型
固定收益平台上的挂牌国债将分为3类:(1)指定做市国债;(2)选择做市国债;(3)非做市国债。其中,指定做市国债与选择做市国债统称为做市类国债。
(1)指定做市国债:指财政部关键期限(1年、3年、7年、10年)国债中,由本所指定,全部一级交易商均有义务对其做市的国债。如遇特殊情况,一级交易商拟终止对其做市的,须向本所书面申请,未经许可,一级交易商均不得终止对其做市。
根据市场意见,2008年指定做市国债确认为以下4只国债:
A、已在平台上市的3年期国债07国债11;
B、将于2008年6月6日招标的1年期国债;
C、将于2008年7月11日招标的3年期国债;
D、将于2008年9月5日招标的1年期国债。
今后,本所将根据市场情况和关键期限国债的发行状况,适时调整指定做市国债,并且提前至少一周公告以最终确认。
(2)选择做市国债:指除指定做市国债之外的,由一级交易商做市的国债。该类国债分成3种情况:
A、新发行国债如未被指定为指定做市国债,本所将在国债招标前发布申报通知,一级交易商可自愿申报对其做市,经本所确认后,发布做市的一级交易商名单。
B、未到期的指定做市国债如经调整后不再作为指定做市国债的,自动成为选择做市国债。原做市一级交易商选择继续对其做市的,无须向本所申请,自动成为选择做市国债的做市商。
C、在平台挂牌并且无一级交易商对其做市的国债,即非做市国债,如一级交易商申请对其做市,经本所确认后,该国债即成为选择做市国债,同时公告对其做市的一级交易商名单。
如选择做市国债的做市商,拟终止对该国债做市,则须向本所提出申请。在获得本所书面同意前,须继续对该券进行做市。
(3)非做市国债:指无一级交易商对其做市的国债。
(二)国债做市规范
一级交易商须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交易试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对做市类国债进行双边报价,履行做市义务。
(三)一级交易商每月国债做市综合排名方案
根据上述调整,在原有《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一级交易商每月国债做市综合排名方案》的基础上,本所对排名方案修订如下:
(1)考核指标
第一类:基础指标
做市持续时间
即一级交易商持续对指定做市国债提供双边报价的总时间长度,该项指标最高得分为20分。一级交易商该项得分=(该一级交易商做市持续时间/做市持续时间最长的一级交易商的做市持续时间)×20。做市持续时间越长,分值越高。
做市交易量
即一级交易商指定做市国债双边确定报价被点击成交的交易量,该项指标最高得分为20分。一级交易商该项得分=(该一级交易商的做市交易量/做市交易量最多的一级交易商的做市交易量)×20。做市交易量越高,分值越高。
组织交易量
即一级交易商与普通交易商间的所有类别国债询价成交的交易量,该项指标最高得分为20分。一级交易商该项得分=(该一级交易商的组织交易量/组织交易量最多的一级交易商的组织交易量)×20。组织交易量越高,分值越高。
市场动员能力
本指标分为并行的两类:A、券商类;B、非券商类。
A、券商类:即交易商与客户间的所有类别国债协议交易量,该项指标最高得分为20分。一级交易商该项得分=(该一级交易商的协议交易量/协议交易量最多的一级交易商的协议交易量)×20。协议交易量越高,分值越高。
B、非券商类:即交易商所辖非做市账户的所有类别国债的全部交易量,该项指标最高得分为15分。一级交易商该项得分=(该一级交易商的交易量/交易量最多的一级交易商的交易量)×15。交易量越高,分值越高。
第二类:调整指标
选择做市国债数量
除对指定做市国债做市以外,如一级交易商对选择做市国债做市的,每做市一只给予5分的奖励,累积计算,最高10分。
日均持仓总量
对一级交易商,其持有的所有挂牌国债,日均持仓总量在达到1亿的基础上,如果超出部分在1亿以上的,则每超过1亿,给予5分的加分,累计计算,最高10分;对非券商类一级交易商,最高为15分。
做市中断时间
若一级交易商某交易日某做市类国债做市中断累计时间超出1小时,则记为中断1次。中断1至2次,则在前四项基础指标总分上扣减5分;中断3至4次,扣减10分; 中断5至6次,扣减15分;中断7次以上的,扣减20分。
未尽做市义务
如遇特殊情况,一级交易商申请终止对某指定做市国债做市,并获得本所许可的,每终止一只,扣减15分,累积计算,最高45分。
(2)计算方法
第一步、计算基础指标总分。
一级交易商基础指标总分值=做市持续时间分值+做市交易量分值+组织交易量分值+市场动员能力分值。
第二步、计算综合总评分。
在前四项基础指标总分值的基础上,使用调整指标进行调整,即
加上选择做市国债数量的加分;
加上日均持仓总量的加分;
减去做市中断时间的扣分;
减去未尽做市义务的扣分。
最后得出一级交易商综合总评分,以此为依据进行综合排名。
本所将于每月初在平台公布上个月“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一级交易商国债做市综合排名”;同时在媒体公布总评分最高的8名一级交易商名单。上述排名将作为本所今后债券类及其他创新业务的重要参考依据。
(四)本平台原有规则与此次调整内容不符的,以此次调整内容为准。
(五)本通知内容生效后,所有一级交易商均自动成为指定做市国债的一级交易商,无须向本所申请对指定做市国债做市;同时,原先对非指定做市国债做市的一级交易商如拟终止对原国债做市,则须书面向本所申请,在获得本所同意后方可终止做市。
(六)上述调整于2008年6月2日起生效。
上海证券交易所
2008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