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评选2003年对外经贸工作优秀单位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局、办,各有关单位:
2003年,在我市招商旅游年暨纪念建城2500年系列活动中,以招商引资和经贸洽谈为重点,举办了多项国内外经济技术合作洽谈活动,进一步加大了招商引资力度,加强了对外经济和区域合作,使我市对外经贸工作取得了较大成绩。为了总结工作,表彰先进,再鼓干劲,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年底召开“全市对外开放工作会议”,届时将对2003年全市对外经贸工作中涌现出的优秀单位予以表彰。现将评选优秀单位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方法
为了确保表彰质量,真正树立外经贸工作的典型和榜样,本次评选要坚持公开、公正的原则,采取自下而上、层层评选的方法。首先由各参选单位根据评选内容、评选标准申请上报(名额不限),经评选领导组(由经贸洽谈会主办单位组成)进行审查,最后报市政府审定。
优秀单位共分为六类:招商引资优秀组织单位、出口创汇优秀企业、外商投资优秀企业、对外经济合作优秀单位、外埠投资优秀企业、驻并机构优秀单位。二、评选标准
(一)招商引资优秀组织单位
1、单位领导重视,有明确的责任目标和工作措施,能积极组织参加“招商旅游年”各项经贸活动,并取得了显著成绩。
2、超额完成市委、市政府考核的引进内资、合同外资和外资到位资金几项主要指标。
3、2002年签约项目履约率达到50%以上,合同引进资金到位率达到50%以上。
4、全年引进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项目5个,在引进大资金项目(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有所突破,协议引进内资2亿元人民币以上,到位内资1亿元人民币以上。且在近年内可建成投产,项目前景好,发展潜力大。
(二)出口创汇优秀企业
1、努力开拓国际市场,积极参加各类贸易洽谈活动,在实施“走出去”战略工作中成绩显著。
2、加强企业自身建设,努力提高出口商品质量,注重调整出口商品结构,在扩大出口方面有得力措施。
3、1-10月份出口创汇在300万美元以上。
(三)外商投资优秀企业
1、企业班子团结,善于管理,能圆满完成各项工作指标。
2、1-11月份实现利税在1500万元或400万元人民币以上、且同比增长30%以上。
(四)对外经济合作优秀单位
1、外派劳务300人次以上。
2、双多边援助项目受援金额较大,且在今年开始启动。
(五)外埠投资优秀企业
外地来并投资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或引进国内先进生产技术)企业生产经营正常,年内创利税在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
(六)驻并机构优秀单位
1、能努力发挥办事处窗口作用,积极开展经济技术协作,重视信息交流,机构健全,运作正常。
2、机构售后服务信誉良好,联系渠道畅通,业务开拓有所创新。
三、具体要求
各有关单位要认真总结本单位今年有关外经贸工作,及时填报外经贸工作优秀单位登记表,并务于12月20日前将总结和登记表(一式两份)报送市外经贸局办公室(联系人:程桥联系电话:4221735)。
附件:太原市对外经贸工作优秀单位登记表(略)
二○○三年十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