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合理用能评估中心:
你中心《关于北京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节能篇(章)”评估收费标准的请示》收悉。根据《北京市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和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建设部《关于固定资产投资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节能篇(章)”编制及评估的规定》(计交能(1997)2542号)的有关规定,同意你中心在对固定资产投资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节能篇(章)”进行评估时收取评估费,具体收费标准见附件。
你单位要严格执行收费的各项规定,持本文到市物价局办理《收费许可证》,并使用税务发票方可收费。
本收费标准自发布之日试行,一年后另行审定。
特此复函。
附:北京市固定资产投资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节能篇(章)”评估收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