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房地二分局信兴物业管理公司:
你公司关于龙首村东南区1-5号楼,南区1-7号楼,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的申报意见收悉。经考核,现将有关物业管理收费事宜批复如下:
一、依据《西安市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等级管理暂行规定》考核,确认龙首村东南区1-5号楼,南区1-7号楼,为乙级收费小区。应收取的管理服务费、日常维修养护费、交通工具保管费的具体收费标准按附表执行。
二、健全财务制度,执行明码标价、做到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支情况三公开。收费时,工作人员应如实填写住户所持的《西安市物业管理服务收费记录手册》自觉接受业主监督。
三、本批复从2000年元月份起执行。
龙首村东南区1-5号楼,南区1-7号楼收费项目、收费标准
住宅用房 营业用房
室内车辆保管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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