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府直属有关单位: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广东省2010年珠江三角洲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的评价指标体系》印发给你们,作为我省指导珠江三角洲各市、县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的衡量标准,请认真贯彻实施。
一、总体目标和基本要求
(一)总体目标
以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实施科教兴国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用现代科技改造农业,用现代物质技术装备农业,用现代手段管理农业,实现“五高六化”(即劳动生产率高、土地生产率高、投入产出率高、科技进步贡献率高、农民收入水平高。农田标准化、操作机械化、管理科学化、服务社会化、生态良性化、城乡一体化),把农业建设成为具有显著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的可持续发展产业,把农村建设成为经济繁荣、科技进步、社会文明、环境优美的新农村。到2010年,使我省珠江三角洲地区基本达到发达国家90年代初的农业现代化水平。
(二)基本要求
1.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增强,劳动生产率、土地生产率、投入产出率、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农民收入水平有较大幅度的提高,农业成为一个具有较强竞争力的现代产业,农民生活达到富裕水平。
2.以农田标准化建设为中心的农田基本建设水平达到一个新的高度,高产稳产田比重明显提高,农业具有较强的生产能力和抗逆能力。
3.现代农业机械体系基本形成,农业机器广泛应用,农业从依靠手工畜力农具生产转变为主要依靠机器生产。
4.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业新品种和新技术广泛应用,农业生产要素和农产品市场比较发达,农业产前、产中、产后社会化服务水平达到一个新的高度。
5.在稳定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基础上,建立起合理的土地使用权流转机制,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水平提高,农业区域化布局更加合理,农业支柱产业和主导产品突出,产业化经营成为农业的主要经营形式。
6.社会主义市场机制在农业资源配置中起基础性作用。政府对农业的宏观调控能力增强,农业经营主体的现代经营管理水平比较高。
7.工农关系协调,农业资源和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农业生态系统良性循环,农业具有较强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和农产品具有较高的安全性。
8.城镇建设与经济发展相协调,农村基础建设和公共设施,文化设施以及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整体水平适应社会和经济发展的需要,城乡一体化水平达到一个新的高度。
9.计划生育达标,农村文化、卫生、体育、教育、社会保障事业全面发展,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水平有较大提高。
二、综合评价指标体系(见表)
根据综合评价指标体系,2010年珠江三角洲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要达到八条标准:
(一)综合生产能力强,有较高的劳动生产率和土地产出率,劳均农业总产值5万元,每公顷种养面积产值 8.5万元,每公顷粮食播种面积产量6500公斤,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70%以上。
(二)经济效益好,投入产出率达150%以上。
(三)农民收入高,农民人均年纯收入达1万元以上。
(四)生产设施与手段先进,标准农田占水田面积比重达80%,劳均拥有农机总动力4千瓦,水稻生产机耕机收率达80%以上。
(五)社会化服务体系健全,农业综合服务体系健全率达100%,农副产品加工率达60%以上。
(六)管理方法科学,农业经营规模化率达90%以上,养殖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比重达70%以上,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劳动力比重达70%以上。
(七)可持续发展能力增强,生态良性化指数达100%。
(八)城乡一体化,各项基础设施能适应农村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城镇人口占总人口比重达55%以上;农村社会保障达到一个新的高度,享有一项以上社会保障人口比重达100%以上;文化生活丰富多采,农村文化站(室)健全率达100%以上;人人享有基本卫生保障,农村人口平均期望寿命达76岁以上。
三、评估方法
(一)计算各个指标达标率。达标率反映各个指标达到标准值的程度。
二级指标达标率= 实际值标准值 ×100%
一级指标达标率= 二级指标达标率之和二级指标个数
(二)计算农业现代化综合分数。农业现代化综合分数是衡量和判断农业现代化是否达到预期目标的综合性指标,可以用来总体判断农业现代化的现状水平和分析现状与农业现代化标准的差距。农业现代化综合分数计算方法如下:
1.计算各个指标的得分值
得分值= 实际值标准值 ×权重
各个指标的得分值实行封顶计算,指标实际值大于标准值时,只按标准值计算。
2.各个指标得分值的加总即为农业现代化综合分数。
(三)农业现代化综合分数达到90分可以认为已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
附:县(市) 年农业现代化综合评价指标体系?
指 标 名 称 单位 权重 标准值 实际值 二级指标 一级指标
达标
率% 得分
值 达标
率% 得分
值
劳动生产率:劳均农业总产值 万元 10 5
土 地
生产率 每公顷种养面积产值(现价) 万元 5 8.5
每公顷粮食播种面积产量 公斤 5 6500
投入产出率 % 10 150
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 % 10 70
农民收入:农民人均纯收入 元 10 10000
农田标准化:标准农田占水田面积比重 % 6 80
操 作
机械化 劳均拥有农机总动力 千瓦 4.5 4
水稻生产机耕机收率 % 4.5 80
服 务
社会化 农业综合服务体系健全率 % 3.5 100
农副产品加工率 % 3.5 60
管 理
科学化 农业经营规模化综合率 % 3 90
养殖业占农业总产值比重 % 3 70
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劳动力比重 % 3 70
生态良性化:生态良性化指数 % 8 100
城 乡
一体化 城镇人口占总人口比重 % 3 55
享有一项以上社会保障人口比重 % 2.5 100
农村文化站健全率 % 2.5 100
平均期望寿命 岁 3 76
农业现代化综合分数 分
此表,全省各县(市、区)每年填报一次(于次年3月底前完成)送省计委、省农办及所在地级市人民政府各一份。
附:珠江三角洲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指标体系评价指标的说明
一、劳动生产率指标。农业劳动生产率直接反映的是每一个农业劳动力能够为社会提供多少农产品的量和质。高的劳动生产率是现代农业最基本最本质的特征。劳动生产率的量化,主要采用劳均农业总产值(现价)综合反映。
二、土地生产率指标。指每公顷种养面积产值、每公顷播种面积粮食产量两个指标。
(一)每公顷种养面积产值:按当年种养面积计算的平均每公顷种养面积产值(现价)。种养面积=耕地面积+茶桑果园地面积+海水养殖面积+淡水养殖面积。种养产值=种植业产值+海水养殖产值+淡水养殖产值。
(二)每公顷粮食播种面积产量:指当年粮食作物实际播种面积计算的粮食平均每公顷产量。
三、投入产出率指标。投入产出率是反映农业经济效益高低的重要指标,采用按当年农业消耗计算的平均每百元中间消耗提供农业增加值(现价)这一具体指标来衡量。
四、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指标。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指标定量评价科技进步对农业经济增长的贡献份额,此处指广义的农业科技进步对农业总产值增长率的贡献份额。为了便于比较和计算,我们参照农业部科学技术与质量标准司颁布计算公式来计算。计算公式如下:
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 农业科技进步率农业总产值增长率
农业科技进步率=农业总产值增长率-物质费用产出弹性×物质费用增长率-劳动力产出弹性×劳动力增长率-耕地产出弹性×耕地增长率。
在“九五”时期, 物质费用、劳动力和耕地产出弹性分别定为 0.47、0.28和0.25。计算增长率统一以1990年为基期。农业总产值和物质费用按1990年可比价格计算。由于农业生产受气候条件影响大,为排除个别年份内产出的大起大落,基期采用前后3年的平均值,报告期采用当年和上一年的平均值。2001-2010年的物质费用、劳动力和耕地产出弹性及计算基期的选择,另行确定。
五、农民收入指标。指农户当年从各种来源得到的扣除各项费用性支出后,归农民所有的收入,包括生产性收入和非生产性收入。计算以统计部门通过抽样调查取得该项资料为准。
六、农田标准化指标。指标准化农田占水田面积的比重。标准农田的标准是:水利设施完善,旱能灌,涝能排,田块平整,路桥配套,方便农机作业。
七、操作机械化指标。农业机械化水平的评价往往需要设置若干指标综合评价,为了简便易行,只设置劳均拥有农机总动力这一综合性指标以及反映水稻生产机械化水平的机耕机收率指标。
(一)劳均拥有农机总动力。指按当年农业劳动力计算的平均每劳拥有农业机械总动力。它是反映农业机械装备总水平的一个综合指标。
(二)水稻生产机耕机收率。指水稻生产过程中耕、收两个重要环节的机耕率和机收率的综合水平。机耕面积按当年利用农业机械实际耕翻过的面积计算。即在同一块耕地上,在一年内不论耕翻过几次,只算一次,不能重复统计。机收面积是指当年利用农业机械收割水稻的面积,按实际收割面积计算。不包括用半机械化农具收割的水稻面积。
本指标是反映劳动强度最大的水稻生产机械化程度的一个重要指标。计算方法:
机耕率= 实际机耕面积水稻占用耕地面积 ×100%
机收率= 实际机收面积水稻播种面积 ×100%
水稻生产机耕机收率= 机耕率+机收率2
八、服务社会化指标。用农业综合服务体系健全率和农副产品加工率来反映。
(一)农业综合服务体系健全率,是指一个地区有健全的农业综合服务机构的村镇数占全部村镇数的比重。
(二)农副产品加工率。指用于加工农副产品产值占农业总产值(现价)的比重。
九、管理科学化指标。在这个一级指标中,相应设置农业经营规模化综合率、养殖业占农业总产值比重和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劳动力比重3个二级指标,前两个指标反映经营规模化、生产结构合理化和农业产业化水平,后者反映管理科学化的人力资源。
(一)农业经营规模化综合率。本指标是反映农业产业化、专业化、社会化经营程度的一个综合指标。主要有两种形式:1.因区域性产业积聚和扩张而形成的产业化规模经营,这就是人们常说的“公司+农户”、“龙头企业+农户”等。可按公司或龙头企业带动的农户数,统计规模化经营的面积(数量)。2.随着土地集中而形成的单个生产单位规模经营,即农场、专业大户等。其标准是:劳均年种粮10亩以上,种蔗10亩以上,花卉20亩以上,养猪50头以上,三鸟5000只以上,山林50亩以上。其他种养可以参照上述同类产品标准。计算方法:
种植业经营规模化率= 规模经营种植业播种面积种植业总播种面积 ×100%
林业经营规模化率= 规模经营林业面积林业总产值 ×100%
牧业经营规模化率= 规模饲养牧业产值牧业总产值 ×100%
渔业经营规模化率= 规模水产养殖面积水产养殖总面积 ×100%
农业经营规模化综合率=∑AiBi
Ai——为种植业、林业、牧业、渔业经营规模化率。
Bi——为种植业、林业、牧业、渔业产值分别占这4个产业总产值比重。
(二)养殖业占农业总产值比重。 指畜牧业和渔业产值之和占农业总产值(现价)的比重。本指标是反映农业生产结构调整和管理水平的一个重要指标。
(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劳动力比重。指农业劳动力,具有初中毕业或相当于初中文化程度以上劳动力的比重。本指标是反映农民素质的一个重要指标。
十、生态良性化指标。生态良性化指标从农业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和改善程度来反映农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设置生态良性化指数来衡量,该指标反映耕地保有率、森林覆盖率、土壤有机质含量和水质合格率4个指标的综合水平。计算方法:
生态良性化指数= 上述4个指标达标率之和4
上式分子中的4个指标计算方法为:
(一)耕地保有率:指当年实际耕地保有量占上级政府下达的耕地保有量的比重(目标值为100%)。
(二)森林覆盖率:指森林面积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目标值为45%)。
(三)土壤有机质含量:指水田有机质含量(目标值为 2.8%)。本指标以农业部门测定的数据为准。
(四)水质合格率:指达到Ⅴ类水以上标准的地面水(含Ⅰ、Ⅱ、Ⅲ、Ⅳ、Ⅴ类水)占全部地面水的比重(目标值为100%)。本指标以环保部门测定的数据为准。
各个指标的达标率均为实际值除以目标值再乘以100%。
十一、城乡一体化指标。城乡一体化指标主要反映城镇建设和农村文化、卫生建设等农村社会发展的现代化水平。设置城镇人口占总人口比重、享有一项以上社会保障人口比重、农村文化站(室)健全率、平均期望寿命等指标来衡量。
(一)城镇人口占总人口比重:指城镇从事农业人口与总人口之比。本指标是反映城乡一体化的一个重要指标。
(二)享有一项以上社会保障人口比重:指享有统筹养老保险,或参加独生子女养老保险、独生子女父母养老保险,或享有合作医疗、医疗保险、公费医疗统筹等社会保障的农村人口占农村总人口比重。
(三)农村文化站(室)健全率:指乡镇一级建有特级或一级文化站和各村(管理区)建有文化活动中心的乡镇数占全部乡镇数的比重。乡镇一级特级站和一级站、村一级文化活动中心的考核标准按照 《广东南海文化长廊建设规划》(粤文群字[1995]30号)的要求及广东省文化厅颁发的 《广东省乡镇(街道)文化站评估定级量化指标》执行。
(四)平均期望寿命:指农村人口的平均期望寿命。该指标是反映人民群众健康水平的一个综合性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