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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近期解决交通拥堵问题的工作方案

    根据市政府三届106次常务会议精神,近期我市将按照“严管入手,综合治理;整合资源,协同作战;长抓不懈,确保畅通”的总体思路,采取配套推进,“管”、“建”并举的办法,通过严格执法,强化交通管理,充分挖掘现有道路设施潜力,加快实施改善交通的“短、平、快”工程,确保交通状况不再恶化,并争取年内有所改观,明年市“两会”召开前取得实际成效。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加大执法力度,强化科学管理
   (一)突出重点路段,加大疏导力度。针对深南路、北环路、泥岗路、滨河路和华强北片区、东门片区等主要路段和重点片区交通拥挤,特别是晚高峰时段堵塞严重的实际情况,按照“高峰站点、平峰巡线”的原则,对高峰时段的警力安排进行调整,将主要警力压上路面,加大高峰时段的警力布控面,提高路面管控率,快速疏导交通,减少道路拥堵。
   1.对排查出的中心城区19处拥堵点,专门安排38名警力组成19个排堵组进行交通巡逻,及时处理交通拥堵;
   2.继续维持晚高峰时段从交警局机关抽调警力上路和延长民警工作时间的办法,加大警力投入,高峰时段投放警力由原来的366人增加到444人,高峰岗由170 个增加到206个;
   3.在定点增加交通岗的同时,安排90名警力在主要路段进行摩托车巡逻,加强对路段交通情况的监控,及时排除拥堵;
   4.将新招的400名警力全部充实到一线,对特区主要路口、路段和片区的交通拥堵点实行全覆盖管理。
   以上工作由市公安交警局负责。
   (二)加强交通法规宣传教育,严查各类违章行为。加大执法力度,严格制止和查处车辆、行人的各类违章行为;加强培训、教育,切实提高驾驶员尤其是新驾驶员的技术水平和法规意识;通过各种形式,大力加强交通法规宣传教育,提高全体市民的交通法规意识。近期召开市、区两级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会议,对机关工作人员不挂汽车号牌的做法予以纠正,同时要求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带头模范遵守交通规则,在全社会营造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的良好风气。
   以上工作由市公安交警局、交通局负责。
   (三)提高快速处理能力,减少交通事故对城市交通的影响。白天市区范围内接警后,路面民警5分钟内到达事故现场,轻微事故10分钟内处理完毕;抓紧与省公安厅协调,尽快为我市专门开办交通事故处理资格培训班,增加上路执法警力。
   以上工作由市公安交警局负责。
   (四)加大对假牌、套牌、无牌车和非法营运车辆的打击力度,维护正常的交通秩序。继续采取联合执法的方式,重点查处机场、车站、口岸等重点地段的非法营运车辆。年底前组织打击“黑的”、整治中小巴乱停靠、打击机场“拉客仔”等专项治理行动,切实净化机场、口岸、车站等重点地段的交通秩序。
   以上工作由市交通局、公安交警局负责。
   (五)引进城市交通仿真系统,提高交通管理的科技含量。扩充完善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局交通仿真系统,借鉴香港政府管理的经验,建立适合交通仿真的数据采集系统,形成快速的交通问题预报系统和辅助决策系统。
   以上工作由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局负责。
   利用交通仿真系统开展面向交通管理的分析工作,为交通控制信号灯的设置和配时、道路转向控制、单向行驶等交通管理措施的实施提供科学依据。
   以上工作由市公安交警局负责。

  二、采取有效措施,减少过境货运车辆对城市交通的影响
   (一)加快南坪快速路建设,逐步完善我市路网结构,将过境货车与城市交通分离;加快广深高速公路特区段取消收费的谈判工作,争取年底前取得突破性进展,缓解皇岗路的交通压力。
   以上工作由市交通局负责。
   (二)从12月15日起,在北环路、泥岗路实行大货车限时通行,每天17时至19时,禁止大货车(含中型以上货车、牵引车和专项作业车)驶入北环路麒麟立交至泥岗路洪湖立交段。
   以上工作由市公安交警局负责。

  三、加强外地车辆管理,规范营运市场秩序
   (一)对长期在我市行驶的外地车辆,符合环保要求的,按规定办理转籍手续或核发一年有效的长期通行证,并在不违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对办理长期通行证的外地车辆收取一定的道路资源占用费,使其与本地车辆承担同等的责任和义务。
   以上工作由市公安交警局负责。
   (二)继续严厉查处和打击长期在我市非法营运的外地出租车。研究外地出租车在二线关口指定地点下客后即行返回的管理办法,严禁外地出租车在我市范围内非法营运。
   以上工作由市交通局负责,各有关部门配合。

  四、改造交通瓶颈,提高道路通行能力
   按照交通综合治理计划,继续组织实施交通综合改善的“短、平、快”工程;对14处交通瓶颈进行规划改造,尽快组织实施。
   以上工作由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局、城管办负责。

  五、打通小区微循环,缓解主次干道交通压力
   (一)取消部分小区道路设卡收费,纳入市政道路管理,向社会开放。
   以上工作由市城管办、规划与国土资源局、公安交警局负责,各区政府配合。
   (二)重点对清水河片区、布心工业区、上步片区、景田片区等小区进行微循环改造,把部分小区道路改造成出入性或集散性支路,并将部分有条件的支路改造成城市次干道,使其承担起片区内车辆出入和集散功能。
   以上工作由各区政府负责,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局、城管办配合。

  六、改进公交管理,完善换乘系统
   (一)合理调整公交线路,提高公交营运调度和管理水平,解决公交车运行“列车化”、“长途化”问题,争取年内将深南路进站排队的平均车辆控制在7辆以内。
   (二)科学建设和合理设置公交站点。注意避开交通繁忙、易引发交通阻塞的地点和地段,使各公交线路间既方便换乘又不会形成车辆排队拥堵的局面。
   (三)建设一批公交首末站和换乘站,完善接驳换乘系统。尽快开展上梅林、黄木岗公交首末站建设。下一步结合地铁工程和地下空间开发,在地铁华强站、科技站、国贸站建设公交换乘站,实现地铁与公交的接驳。
   (四)规划建设一批出租车停靠站,减少出租车空驶兜客现象,年内在酒店、医院、大型住宅区建成出租车停靠站100个。
   以上工作由市交通局负责。

  七、加强停车场规划、建设和管理,缓解停车供需矛盾
   (一)加强停车场规划建设,增加停车位供给。修订停车场配建标准,研究配套停车位以外的增建停车位转让政策,吸引社会资金加大停车场建设力度;适当增加中心城区商业、办公楼的配套停车位,鼓励开发商扩大停车场(库)规模;对改变使用功能的停车场(库)进行清理,逐步恢复停车功能;统一规划轨道接驳停车场和大型公共建筑配套停车场;对已建成的住宅区,特别是停车位严重不足的老住宅区的停车场进行规划调整,增加停车位,以上工作由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局负责,其中福利房、微利房小区的停车场规划改造工作由市住宅局负责。
   (二)加强停车管理,提高路面通行能力。加大对违章占道停车的查处力度,减少违章停车对路面交通的影响;取消所有主、次干道和交通繁忙路段的咪表停车位,恢复道路通行功能;完善停车标志、标线,建立停车引导系统,方便车辆停放,提高停车场的使用效率。
   以上工作由市公安交警局负责。
   (三)研究修订停车收费政策,合理引导机动车使用。研究适当提高停车场收费标准,通过经济手段减少机动车的使用和出行;按区位制订不同的收费级差,对交通繁忙的中心城区实行高停车费政策,鼓励利用公共交通出行,缓解中心城区交通压力;政府收取停车场建设费,专项用于补贴公共交通建设,提高公共交通的服务水平,增强公共交通的竞争力,减少小汽车的使用。
   以上工作由市工商(物价)局、公安交警局负责。
   八、试行错时上下班制度,调节高峰时段交通流量
   从12月15日起,我市机关单位试行错时上下班制度(具体时间为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将机关上下班时间与企、事业单位错开,缓解高峰时段的交通压力。
   此项工作由市公安交警局负责。

广东省深圳市人民政府
2003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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