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区行政公署、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
《1996年全省外经贸工作要点》经省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务请各有关部门结合实际,抓紧抓好各项落实措施。省政府将对执行情况组织年中检查,年终考核,以督促今年外经贸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1996年是实施“九五”计划的第一年,做好今年的对外经贸工作,开好局、起好步,对全面完成“九五”计划具有重要意义。根据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省第六次党代会及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今年全省对外经贸工作的指导思想是,按照实现两个根本转变的要求,“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改善环境、增创优势,拓展市场、优化结构,创新体制、提高效益”。
全省对外经贸的工作目标是,继续保持外经贸各项主要指标在全国的先进地位,外贸出口达到100亿美元;实际利用外资不低于40亿美元;对外承包工程合同额6亿美元,完成营业额4亿美元,年末在外劳务人员4.5万人;来闽旅游人数95万人次,旅游创汇5.5亿美元。为完成上述指标,必须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 进一步提高利用外资水平
(一)优化经济环境。要进一步巩固清理税外收费工作成果,在全省范围内推广集中收费的做法,抓紧公布第二批清理收费项目,建立健全合理规范的税外收费管理体制,防止乱收费的回潮。请省清费办负责牵头贯彻落实《
福建省涉及外商投资企业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办法》,并加强经常性的检查和督促。
进一步简化外商投资项目审批手续,提高办事效率。请外资办牵头,会同省建委、土地局、计委、外经贸委、开放办对如何简化基建环节审批手续问题提出整改方案,报省外资领导小组批准后实施。
改进海关、边防、商检、卫检、动植物检、港务、港监、民航等各项口岸工作,进一步简化口岸查验程序,在全省沿海口岸推广厦门口岸联合办公的做法,实行一条龙服务,加快口岸通关速度。请省口岸办牵头落实。
(二)改善外资结构。重点引导外商投资基础设施、基础农业、支柱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引进一批技术含量高、行业关联性强的大型外资项目。在现有的基础上,争取再引进几家跨国公司、国际大财团来闽投资,请省人行会同省外经贸委、台办做好促进工作;出台1996年全省外商投资导向目录,建立新的滚动招商项目库,请省计委牵头,会同有关部门抓好这项工作。
请各地市对1000万美元以上的已开工投资项目、已批准尚未开工项目、正在接触项目列出清单,实行分类分项指定专人跟踪服务,狠抓落实。
对1995年10月1日至1996年3月31日期间批准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的备案审核工作,请省外经贸委、计委、经贸委按国家三部委《紧急通知》要求,抓紧抓好落实工作。
(三)强化招商工作。全省今年重点抓好几场招商活动:一是“9·8”洽谈会。今年是“9·8”洽谈会10周年,要在拓展海外客商,狠抓招商实效上下功夫。由省开放办牵头,会同省外经贸委、计委、经贸委、贸促会、厦门市政府等有关方面及早做好各项准备和招展工作。二是马来西亚招商会和台湾“福建投资说明会”,由省外经贸委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各项筹备工作。同时加大力度,重点对欧、美、日、韩开展直销式招商,请省外经贸委、计委、经贸委分别牵头组织。
(四)争取将泉州市、漳州市列为金融对外开放城市;争取将福州市、泉州市列为利用外资兴办商业零售业的试点城市。请省人行、外经贸委、计委、贸易厅积极做好争取工作。
(五)进一步提高开发区的管理水平,筹备成立全省开发区协会,促进开发区的健康发展。由省开放办牵头,会同省计委、建委、外经贸委、土地局等单位负责落实。
二、 努力扩大对外贸易
(一)大力推进外贸改革。4月底前提出今年全省外贸改革总体方案,加快外贸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步伐,建立完整的省级外贸调控体系,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再造外贸发展优势。由省体改委会同省外经贸委、省财政厅等有关部门落实。
(二)扩大外贸出口规模经营。按照扶持大的,放活小的原则,制定倾斜政策,重点扶持一批有实力、有潜力、有发展前景的大型国有外贸企业,试行国有资产授权经营,实现外贸企业优化重组。重点抓好外贸系统企业的“强强联合”工作,鼓励外贸企业与工业、农业、科技、内贸企业家外贸企业开展综合商社和企业无行政主管部门的试点,推动外贸出口上新台阶。由省政府办公厅、省外经贸委及厦门市政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落实。
(三)在厦门经济特区进行引进外资合办外贸公司的试点工作,扩大我省外贸进出口的渠道。由厦门市拟订方案,具体落实。
(四)充分发挥保税区作用,加强保税区的功能开发,扩大加工贸易和转口贸易规模。由省开放办牵头,会同省外经贸委、计委、福州海关、厦门海关和两个保税区等单位,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
(五)用足用活现有政策,扩大外商投资企业和自营进出口企业的外贸出口规模。由省外经贸委和经贸委牵头,制订相应的鼓励措施,以利益机制为导向,发挥外贸企业和自营企业的各自优势,在新的水平上实现工贸结合,培育我省外贸出口的新增长点。
(六)坚决贯彻“以质取胜”的战略方针,进一步改善外贸出口产品结构,实施出口拳头产品策略,提高高附加值产品出口比重;拓展南美、非洲、东欧、俄罗斯等新的重点市场,建立福建出口市场营销网络。请省外经贸委、省经贸委牵头落实。
(七)加强外贸理论研究,强化配套服务。举办1-2场外贸专题研讨会,研究当前我省外贸出口的热点、难点和重点问题,提出进一步扩大外贸出口的思路;筹建全省国际商情调研中心,加快外贸EDI工程建设,同时建立信息共享制度。由省外经贸委、省贸促会及发展研究中心牵头落实。
三、 推动对台经贸上新台阶
(一)加强与台湾重点客户的联络。加强与台湾大财团、大企业及同新的台湾百大企业来我省投资。由省台办、外经贸委牵头落实。
(二)抓好台资大项目。对省里重点抓的中华映管、中华汽车、漳州后石电厂、厦门海沧PTA等台资大项目,请省计委牵头,会同外经贸委、经贸委、省台办、省开放办负责跟踪项目进展情况,推进项目的落实工作。
(三)研究落实对台资“同等优先,适当放宽”的具体措施,出台对台商实行居民待遇的有关规定,由省台办牵头,省外经贸委、开放办、工商局参加。
(四)争取国务院批准建立海峡两岸(漳州)对台农业合作试验基地。
在继续做好促批工作的同时,抓紧做好规划、启动项目的准备等前期工作,并通过各种渠道对台招商,吸引台湾农业企业前来投资参股、合作开发建设。由省开放办会同省台办、农业厅、漳州市共同做好这项工作。
(五)召开台商投资恳谈会。为抓住当前台商投资势头良好的机遇,乘势而上,扩大吸收台资,拟在福州招商月期间举办台商投资恳谈会。由省开放办会同省台办、外经贸委、计委抓紧做好有关准备工作。
(六)积极扩大对台贸易和对台劳务合作。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外贸企业开展对台贸易,扩大直接贸易份量。在抓好对台短期渔工劳务合作的基础上,充分发挥现有对台口岸的作用,扩大对台劳务合作领域,争取实现我省对台劳务率先上岛。请省外经贸委会同省台办、口岸办抓好落实工作。
(七)拓展对台经贸交流,组织上岛招商。继续办好“9·9”海峡两岸商品博览会;推动和组织支柱产业、重点产业等行业性经贸团组赴台,进行对口交流与合作。由省开放办、外经贸委、经贸委、台办、贸促会、厦门市人民政府分别做好有关准备工作。
四、 进一步拓展外经工作
(一)进一步办好境外企业。要强化对境外企业的调控,加强财务监督、审计监督的力度,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进一步总结和推广香港武夷公司的成功经验,建立境外企业的良好运行机制;华闽、中福等公司要进一步探索多元化发展的路子,在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上下功夫。
(二)按照放宽民营、管好国有的思路,由省政府办公厅牵头,出台《福建省关于鼓励乡镇企业、私营企业兴办境外企业的暂行规定》,实现境外企业投资主体向多元化方向发展。
(三)在巩固现有国际工程承包和劳务市场的基础上,开拓培育新市场。重点拓展东南亚、中东、非洲等市场,请省外经贸委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针对目前劳务输出渠道多、市场分布广、经营管理不规范的现象,请省外经贸委负责理顺关系,提出整改措施,促进劳务输出的有序发展。
五、 开创侨务工作的新局面
(一)加强侨务基础性工作。摸清我省海外华侨的地区分布和人员、从业、经济实力等结构状况,不断充实资料库,分别不同类型提出华侨华人的动态和信息。请省侨办具体负责落实。
(二)重点办好“第36回旅日福建同乡(福清)恳谈会”、“第二届世界同安联谊会”,协助办好在新加坡举办的“第二届世界福建同乡会恳亲会”,开拓海外联谊工作的新局面。请省侨办牵头做好落实工作。
(三)加强对东南亚华人财团、华人大企业家和欧美华人科技力量的联系工作,为招商引资、引进智力、引进人才牵线搭桥。请省侨办、省科委负责落实工作。
(四)深化华侨农场体制改革,争取国务院侨办理解和支持我省继续保持现有体制,力争在年内理顺各方面关系,使华侨农场有一个较好的发展环境。请省侨办会同有关部门和地市做好落实工作。
(五)出台《福建省华侨捐赠兴办公益事业表彰办法》等规定,积极鼓励华侨捐资兴办学校、医院等社会公益事业。由省侨办具体负责落实。
六、 加快旅游业的发展
(一)加快武夷山、湄洲岛两个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和东山百亿新城等省旅游局牵头,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出台相应措施,做好落实工作。
(二)抓好旅游重点产业的发展规划和立法工作,促进我省旅游业的发展。由省旅游局牵头,省建委、计委、政府法制局参加,做好落实工作。
(三)积极争取开辟“台湾-澳门-福州”的包机航线,吸引海外游客,同时开发一些短平快的旅游娱乐休闲项目,满足国内游客的需要。请省旅游局、民航局、口岸办做好落实工作。
(四)积极创造条件,大力开拓国际旅游市场,加强海外特别是东南亚、欧美的旅游宣传促销工作,提高我省旅游业知名度,扩大旅游客源。
七、 推动外事工作上新台阶
(一)积极主动地扩大对外交往。把工作重点放在与我省交往较少的西欧、北美和南美国家,促进双方的友好交往与经贸合作。加强外事、涉外工作为经济建设服务的力度,为我省扩大对外开放创造良好条件。请省外办负责落实。
(二)进一步加强友城工作。争取与日本冲绳县、巴西塞阿腊州等建立友好省县(州)关系,做好我省与越南巴地一头顿省、莆田市与韩国马山市建立友好关系的前期工作。同时,充分利用友城关系,扩大对外经济交往,广泛发展多领域、多形式的友好合作关系。请省外办做好落实工作。
(三)积极探索建立适应新形势发展的人员出入境管理体制。进一步简化审批出国(境)和方便办照的手续。请省外办具体负责落实。
八、 加强对外经贸的联络和促进工作
(一)发挥民间经贸团体的优势,大力开展民间交往和促贸工作,扩大和加强同世界各国各地区工商企业界、贸易促进机构及国际组织的交流与合作,进一步建立健全对外经贸的联系网络,积极扩大和发展会员组织,为推动我省对外经贸全方位发展服务。请省贸促会牵头、省外经贸委配合,做好落实工作。
(二)积极发挥贸促会、国际商会在国际贸易、办展等方面的优势,为广大企业走向国际市场提供联络、信息、展览、咨询等方面的服务,同时积极探索开拓市场与扩大招商相结合的境外办展的新路子,推动我省国际经济技术合作的发展。请贸促会会同省外经贸委落实。
(三)进一步办好省外商投诉中心、福建调解中心,做好涉外法律服务工作,公正调解涉外经济纠纷。请省贸促会牵头,有关部门做好配合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