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
登录
电话咨询
网站首页
我要提问
找律师咨询
法律咨询
查找律师
法律知识
法律法规
法律论文
法律文书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试行国债净价交易后有关国债利息征免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各区县税务局,各财税分局,有关区县财政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试行国债净价交易后有关国债利息征免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48号)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试行国债净价交易后有关国债利息征免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48号)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二○○二年四月二日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电话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电话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电话咨询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电话咨询
相关法律法规
»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化妆品行政许可检验机构有关工作事项的通知
»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10年度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
»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公告2011年第4号――“节能产品惠民工程”高效电机推广目录(第二批)
»
宁波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宁波市工业“两创”倍增发展先进县(市)区的通报
»
宁波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宁波市工业“两创”倍增发展优秀示范企业的通报
»
宁波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宁波市工业“两创”倍增发展先进产业基地的通报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
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