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
登录
电话咨询
网站首页
我要提问
找律师咨询
法律咨询
查找律师
法律知识
法律法规
法律论文
法律文书
陕西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关于2006年国家职业资格秘书职业采取新计分方式的通知
各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省直属统考报名培训机构:
根据劳动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安排部署,2006年国家职业资格考试中秘书(含涉外秘书)职业考试将取消模块考试方式,采取理论考试和技能考试单独计分方式。单科不及格的考生一年内可参加补考一次。外语考试不及格的考生可转为普通秘书,也可在一年内参加补考一次,参加秘书二级考试的考生须参加业绩评估考核。
此规定从今年起执行。
二○○六年三月一日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电话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电话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电话咨询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电话咨询
相关法律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计委关于全疆种牛冷配技术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批复
»
海南省物价局关于认真做好医疗机构收费许可证换发工作的通知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计算机稽核系统发票比对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
»
海关总署关于对署监一〔1991〕1878号文的补充通知
»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关于启用《申请配额有偿招标商品出口许可证证明书》的通知
»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2004—2008)》的通知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
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