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州计委(物价局):
你们《关于核定黄牛冷配技术服务价格的请示》(昌州计价费[2002]80号)收悉。为适应当前全疆畜牧业经济发展的需要,推动畜牧业品种改良工作顺利进行,增加农牧民的收入。经对部分地、州种牛冷配情况的调研,为保护农牧民的利益,规范种牛冷配服务收费行为,现就种牛冷配技术服务收费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种牛冷配技术服务收费标准的制定
种牛冷配技术服务收费属经营服务性收费范围,涉及到农牧民切身利益。考虑到全区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以及农牧民实际承受能力,冷配技术服务收费标准授权各地、州、市价格主管部门研究制定。各地在制定具体收费标准时,要认真测算服务成本,制定适合本地、州、市实际情况的收费标准,也可制定收费管理办法。
二、种牛冷配技术服务收费,必须坚持“公开、公正、质价相符和养殖户自愿委托”的原则,“包配包怀,见犊收费”,不得强行服务,强制收费。
三、执收单位在实施收费前,必须办理《收费许可证》手续后方可收费,并自觉接受价格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