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额许可证事务局,部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
为使出口商品配额有偿招标工作更加规范,现决定自文到之日起,统一启用新的《申领配额有偿招标商品出口许可证证明书》(格式见附件)。请各发证机关凭此及我部下发的《一九九四年出口配额招标商品中标企业额度表》和中标企业所持的出口商品配额中标证明书核发出口许可证。
特此通知,请遵照执行。
附件:如文
一九九四年六月二十九日
申领配额有偿招标商品出口许可证证明书
商品名称:
┌───┬─────────────────┬───┬───────┐
│领证 │ │领证人│ │
│单位 │ │ │ │
├───┼──┬─────────┬────┼───┼───────┤
│中标 │已领│ 本次领取配额 │余量E │ │ 配额使用费余│
│数量 │数量│ 数量C │E=A-│配额 │ 额F │
│A │B ├────┬────┤B-C │价格 │ F=D×C │
│ │ │ 大写 │ 小写 │ │D │ ×90%│
├───┼──┼────┼────┼────┼───┼───────┤二
│ │ │ │ │ │ │ │、
├───┴──┴────┴────┴────┼───┴───────┤发
│ 发 证 机 关 签 注 栏 │签发人: 经办人: │证
├────┬────┬─────┬──┬──┤ │机
│领取许可│领取许可│余量N │签注│备注│ │关
│证时间 │证数量M│N=C-M│人 │ │ │留
├────┼────┼─────┼──┼──┤ │存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配额招标委员会 │
│ │ │ │ │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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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证机关留存
注:1、本书为申领配额有偿招标商品出口许可证的主要证件。
2、本书一式四份<第一份招标委员会留存(白色),第二份发证机关留存(黄色),第三份中标企业留存(粉色),第四份招标办公室留存(兰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