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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关于启用《申请配额有偿招标商品出口许可证证明书》的通知

配额许可证事务局,部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
  为使出口商品配额有偿招标工作更加规范,现决定自文到之日起,统一启用新的《申领配额有偿招标商品出口许可证证明书》(格式见附件)。请各发证机关凭此及我部下发的《一九九四年出口配额招标商品中标企业额度表》和中标企业所持的出口商品配额中标证明书核发出口许可证。
  特此通知,请遵照执行。
  附件:如文

                        一九九四年六月二十九日

         申领配额有偿招标商品出口许可证证明书


  商品名称:
┌───┬─────────────────┬───┬───────┐
│领证 │                 │领证人│       │
│单位 │                 │   │       │
├───┼──┬─────────┬────┼───┼───────┤
│中标 │已领│ 本次领取配额  │余量E │   │ 配额使用费余│
│数量 │数量│ 数量C     │E=A-│配额 │ 额F    │
│A  │B ├────┬────┤B-C │价格 │ F=D×C │
│   │  │ 大写 │ 小写 │    │D  │   ×90%│
├───┼──┼────┼────┼────┼───┼───────┤二
│   │  │    │    │    │   │       │、
├───┴──┴────┴────┴────┼───┴───────┤发
│     发 证 机 关 签 注 栏   │签发人:  经办人: │证
├────┬────┬─────┬──┬──┤           │机
│领取许可│领取许可│余量N  │签注│备注│           │关
│证时间 │证数量M│N=C-M│人 │  │           │留
├────┼────┼─────┼──┼──┤           │存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配额招标委员会  │
│    │    │     │  │  │   年  月  日 │
└────┴────┴─────┴──┴──┴───────────┘

  二、发证机关留存
  注:1、本书为申领配额有偿招标商品出口许可证的主要证件。
    2、本书一式四份<第一份招标委员会留存(白色),第二份发证机关留存(黄色),第三份中标企业留存(粉色),第四份招标办公室留存(兰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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